答錢玄同書附錄一
答錢玄同書附錄一 作者:錢玄同 1917年7月2日 |
附錄一 錢先生原書
二十世紀第十七年七月二日,錢玄同敬白
胡適之先生:玄同年來深慨於吾國文言之不合一,致令青年學子不能以三五年之歲月通順其文理以適於應用,而彼選學妖孽與桐城謬種方欲以不通之典故與肉麻之句調戕賊吾青年,因之時興改革文學之思;以未獲同志,無從質證。去春讀《科學》二卷一號,有大著《論句讀及文字符號》一篇,欽佩無似。嗣又於《新青年》二卷中讀先生論改良文學諸著,益為神往。頃聞獨秀先生道及先生不日便將返國,秩後且有來京之說,是此後奉教之日正長。文學革命之盛業,得賢者首舉義旗,而陳獨秀、劉半農兩先生同時響應,不才如玄同者,亦得出其一知半解,道聽途說之議論以就正於有道,忻忭之情,莫可名狀。日前由獨秀先生見示五月十日先生致獨秀先生之書,對於《新青年》三卷一號玄同之通信有所獎飾,有所規正。玄同當時之作此通信,不過偶然想到,瞎寫幾句。先生之獎飾,殊足令我慚恧。至於規正之語,今具答如左(下),願先生再教之也!
(1)玄同謂《聊齋志異》、《燕山外史》、《淞隱漫錄》諸書全篇不通者,乃專就其堆砌典故之點言之。先生謂「《聊齋志異》在吾國札記小說中,但可譏其取材太濫,見識鄙陋」。玄同則以為就此點觀之,尚不能算一無足取。《燕山外史》一書,專用惡濫之筆,敘一件肉麻之事,文筆亦極下劣,最不足道。王韜《淞隱漫錄》,全是套《聊齋志異》筆法,文筆更為惡劣,亦可不論。若《聊齋志異》,似尚不能盡斥為「見識鄙陋」。十幾年前,有人說,《聊齋志異》一書,寓有排滿之意,書中之「狐」,係指「胡人」;此說確否,雖未可知,然通觀前後,似非絕無此意。又其對於當時齷齪社會,頗具憤慨之念,於肉食者流,鄙夷訕笑者甚至。故玄同以為就作意而言,此書尚有可取之處。惟專用典故堆砌成文專從字面上弄巧,則實欲令人作惡,故斥之為「全篇不通」耳(《閱微草堂筆記》,亦是《聊齋志異》一類。論文筆,實較《聊齋志異》為乾淨;論作者之思想,則紀昀便僻善柔,利慾薰心,下於蒲松齡遠甚。然文筆可學而思想不能學,故學《閱微草堂筆記》之《子不語》,看了尚不甚難過;而學《聊齋志異》之《淞隱漫錄》,則實欲令人肌膚起粟)。玄同之反對用典,與先生最有同情(先生謂「所主張八事之中,惟『不用典』一條,最受友朋攻擊」。玄同則以為八事之中,以此及「務去爛調套語」二條為最有特見)。玄同以為苟有文才,必會說老實話,做白描體;如無文才,簡直可以不做(或謂無文才者,雖不必做文學之文,而終不能不做應用之文;然應用之文,務取老嫗都解,尤無可以用典之理)。若堆砌許多典故,等後人來注出處,藉此以炫其飽學,這種擺臭架子的文人,真要叫人肉麻死了!
(2)先生謂「《西遊記》一書,全屬無中生有。其妙處,在於荒唐而有情思,詼諧而有莊意。其開卷八回記孫行者之歷史,在世界神話小說中,實為不可多得之作」。又以此書與《水滸》、《儒林外史》、《紅樓夢》三書並列為第一流小說,此意玄同極以為然。前次通信與《封神傳》同列,乃玄同之疏於鑑別也。
(3)《七俠五義》一書,先生謂其「在第二流小說中,尚可稱佳作」。玄同於此書,看得不熟,現在無從作答。惟似乎覺得比《施公案》、《綠牡丹》諸書為佳耳。
(4)《三國演義》一書,玄同實未知其佳處。謂其有文學上之價值乎?——則思想太迂謬。謂其為通俗之歷史乎?——則如「諸葛亮氣死周瑜」之類,全篇捏造。且作者寫其書中所崇拜之人,往往費盡氣力,仍無絲毫是處:如寫劉備,成了一個庸懦無用的人;寫諸葛亮,成了一個陰險詐偽的人;寫魯肅,簡直成了一個沒有腦筋的人。故謂其思想既迂謬,文才亦笨拙。至先生所謂「能使今之婦人女子皆痛恨曹孟德,亦可見其魔力之大」。玄同則以為此點正不足取。蓋曹操固然是壞人,然劉備亦何嘗是好人?論學,論才,論識,劉備遠不及曹操;論居心之不良,劉備、曹操正是半斤八兩。帝蜀寇魏之論,原極可笑;然習鑿齒、朱熹藉此以正東晉、南宋,正如十年前之革命黨帝朱溫而寇李存勖,褒美韓林兒、洪秀全之比,尚算別有苦心。至於元、明以後,尚持此等見解,甚且欲作小說以正人心,害得一班愚夫愚婦無端替劉備落了許多眼淚,大罵曹賊該千刀萬剮,而戲台上做《捉放曹》、《華容道》、《黃鶴樓》……等戲,必定擠眉弄眼,裝出許多醜態;這真正可發大笑了!玄同以為論歷史上之價值,《說岳》尚在《三國演義》之上:以兩書中之上等人物而論,岳飛固遠非關羽所可及,無論一頗精細,一極粗暴也,即以生平功業而論,岳排異族,關殺同胞,亦豈可同年而語!然《說岳》既出,不甚有何等之影響;《三國演義》既出,於是「關公」、「關帝」、「關老爺」、「關夫子」鬧個不休。明、清兩代,社會上所景仰之古人,就是孔丘、關羽二位。這個孔丘,便是《儒林外史》上馬二先生對蘧公孫說的那個孔丘;(他說道:「就是夫子在而今,也要念文章,做舉業,斷不講那言寡尤,行寡悔的話。何也?就日日講究言寡尤,行寡悔,那個給你官做?」)這個關羽,便是常常拿着大刀顯聖的那個關羽;其心傳正宗,便是康有為、張勳二人。而且不但愚夫愚婦信仰「關老爺」,即文人學士亦崇拜「關夫子」。此等謬見,今後亟應掃蕩無疑。玄同之不以《三國演義》為佳著者,此也。
(5)先生謂「《官場現形記》、《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諸書,其體裁皆為不連屬的種種實事勉強牽合而成。……此種之書,以體裁論之,實不為全德」。此說極精。又謂「吾國第一流小說,古人惟《水滸》、《西遊》、《儒林外史》、《紅樓夢》四部,今人惟李伯元、吳趼人兩家」。斯論尤確不可易。玄同前以《水滸》、《紅樓夢》、《儒林外史》、《官場現形記》、《孽海花》、《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六書為有價值之小說,此是偶然想到,不曾細細思量;得先生糾正,甚感。惟先生又謂「《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在諸不全德的小說中獨為最上品;因其書以『我』為主人,全書中種種不相關屬之材料,得此一個『我』乃有所附著,有所統系,此其特長之處。」玄同以為若照此說,則《老殘遊記》中亦以一老殘貫串種種不相關屬之材料,此老殘亦可與「我」同論也。然此說終是牽強。記得十年前見《新小說》中登載《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好像是到「我」之歸娶而止,今書肆所售單行本,則以下又多了若干回,如「梁頂糞」等事,皆為前此所無,而文筆亦大不如前。此即由「不連屬的種種實事勉強牽合而成」,可多可少,「可至無窮之長」之故。此亦足為不全德的小說不能盡善之證。
又先生謂「以小說論,《孽海花》尚遠不如《品花寶鑑》」,此說玄同亦以為然。先生又謂「《品花寶鑑》之歷史的價值,正在其不知男色為可鄙薄之事,正如《孽海花》、《官場現形記》諸書之不知嫖妓納妾為可鄙薄之事」。此說尤有特見。推此論而言之,則知《金瓶梅》一書,斷不可與一切專談淫猥之書同日而語。此書為一種驕奢淫泆不知禮義廉恥之腐敗社會寫照。觀其書中所敘之人,無論官紳男女,面子上是老爺太太小姐,而一開口,一動作,無一非極下作極無恥之語言之行事,正是今之積蓄不義錢財而專事「打撲克」,「逛窯子」,「討小老婆」者之真相。語其作意,實與《紅樓夢》相同(或謂《紅樓夢》即脫胎此書,蓋信)。待以描寫淫褻太甚,終不免有「淫書」之目。即我亦未敢直截痛快,徑以此書與《紅樓》、《水滸》等齊列。然仔細想來,其實喜描淫褻,為中國古人之一種通病。遠之如《左傳》,詳述上烝,下報,旁淫,悖禮逆倫,極人世野蠻之奇觀;而敘陳靈公淫亂之事,君臣相謔之言,尤為淫褻之尤。(今之主張讀經者,欲令知識甫開之童子將此等文章朝夕諷誦,師長則細細講解。禮教國之教育,原來如是!)近之如唐詩,宋詞,說淫話處亦不為少。至於元、明之曲,則有直敘肉慾之事者矣(如《西廂》之《酬簡》,《牡丹亭》之《驚夢》。即《水滸》、《紅樓》中,又何嘗無描寫此類語言,特不如《金瓶梅》之甚耳)。故若拋棄一切世俗見解,專用文學的眼光去觀察,則《金瓶梅》之位置,固亦在第一流也(《品花寶鑑》當在第二流)。惟往昔道德未進化,獸性肉慾猶極強烈之時,文學家不務撰述理想高尚之小說以高尚人類之道德,而益為之推披助瀾,刻畫描摩,形容盡致,使觀之者什九不理會其作意,用「賦詩斷章」之法專事研求此點,致社會道德未能增進(但可謂之未增進耳,若謂益不如前,亦非公允之論),而血氣未定之少年尤受其毒。此則不能不謂為前世文學家理想之幼稚矣。然社會進化,是有一定的路線,固不可不前進,亦不能跳過許多級數,平地升天。故今日以為今之寫實體小說不作淫褻語為是,而前之描摩淫褻為非;然後之視今,亦猶今之視昔。先生所謂「《新青年》第二百卷第一號中,將有人痛罵今日各種社會寫實小說為無恥誨淫之書者」,此說最是。故玄同以為但令吾儕今日則詆《金瓶梅》、《品花寶鑑》為淫書,二十一世紀時代之人則詆《碎簪記》、《雙枰記》、《絳紗記》為淫書,便是在軌道上天天走不錯的路。如是,則無論世界到了三十世紀,四十世紀,……一百世紀,而《金瓶梅》自是十六世紀中葉有價值之文學,《品花寶鑑》自是十九世紀初年有價值之文學,《碎簪記》、《雙枰記》、《絳紗記》自是二十世紀初年有價值之文學。正如周秦諸子,希臘諸賢,釋迦牟尼諸人,無論其立說如何如何不合科學,如何如何不合論理學,如何如何悖於進化真理,而其為紀元前四世紀至六世紀之哲人之價值,終不貶損絲毫也。
先生以《鏡花緣》為第二流之佳作,鄙意亦以為然。惟作者太喜賣弄聰明,雙聲疊韻,屢屢講述,幾乎是「文字學講義」矣!玄同以為小說而具講學的性質,實非所宜(最下乘者,如《野叟曝言》,閱之,真欲令人噴飯),高明以為然否?
先生「自誓三年之內專作白話詩詞,欲藉此實地試驗,以觀白話之是否可為韻文之利器」,此意甚盛。玄同對於用白話說理抒情,最贊成獨秀先生之說,亦以為「其是非甚明,必不容反對者有討論之餘地,必以吾輩所主張者為絕對之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此等論調,雖若過悍,然對於迂謬不化之選學妖孽與桐城謬種,實不能不以如此嚴厲面目加之:因此輩對於文學之見解,正與反對開學堂,反對剪辮子,說「洋鬼子腳直,跌倒爬不起」者其見解相同;知識如此幼稚,尚有何種商量文學之話可說乎!惟玄同對於先生之白話詩,竊以為猶未能脫盡文言窠臼。如《月》第一首後二句,是文非話:《月》第三首及《江上》一首,完全是文言,又先生近作之白話詞(《採桑子》),鄙意亦嫌太文。且有韻之文,本有可歌與不可歌二種。尋常所作,自以不可歌者為多。既不可歌,則長短任意,仿古創新,均無不可。至於可歌之韻文,則所填之字,必須恰合音律,方為合格。詞之為物,在宋世本是可歌者,故各有其調名。後世音律失傳,於是文士按前人所作之字數,平仄,一一照填,而雲「調寄某某」。此等填詞,實與做不可歌之韻文無異;起古之知音者於九原而示之,恐必有不合音節之字之句;就詢填詞之本人以此調音節如何,亦必茫然無以為對。玄同之意,以為與其寫了「調寄某某」而不知其調,則何如直做不可歌之韻文乎!若在今世必欲填可歌之韻文,竊謂舊調惟有皮簧,新調惟有風琴耳。劉半農先生謂「當改填皮簧之一節或數節,而標明『調寄西皮某板』,或『調寄二簧某劇之某段』」(見《新青年》三卷三號《我之文學改良現》)。玄同以為此說最是。其填風琴之調者,當直雲「調寄風琴某曲」。
上來所論,敬乞教正。玄同非敢於尊作故意吹求,因同抱文學革命之志,故不憚逐一商酌。冒昧之愆,尚希諒之!
這部作品在1929年1月1日以前出版,其作者1939年逝世,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作者終身加80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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