筠州刺史林廷皓責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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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州刺史林廷皓責授制
作者:徐鉉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880

敕:恥過作非,言不顧行,為臣如此,在法難容。某頃自歸朝,頗推有勇。俾之為將,所以圖功。及封疆多難之時,車徒四出之際,遂能激揚壯節,措之師旅,付以圭符,而畏懦屢聞,遁逃不暇。震驚城守,詿誤軍謀。當此之時,已宜行法。予以義深罪已,功在止戈,既屈身以弭兵,乃含垢而務德。複移郡寄,仍綰使權。苟奏課之有聞,亦在人而何棄。未終考績,爰掇訟辭。猶且累上素章,屢言構陷。洎遣制使,明徵其辭。乃自滁陽罷郡以來,筠州移郡之後,侵漁公帑,積數且多。幹犯詔條,為罪不一。證據明具,詞理並窮。殊不省非,更為文過。謂競廝養為恥,以對獄官為羞。欲蓋彌彰,侮我何甚。其武勇也既如彼,其誠心也又如此。倘猶宏恕,何以律人。尚以君臣之間,務全終始。特從薄貶,庶克自新。勉荷寬恩,無重而悔。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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