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食部關於加強「中糧」麻袋、面袋、油桶糧油裝具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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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食部關於加強「中糧」麻袋、面袋、油桶糧油裝具管理的通知
〔81〕糧儲字第14號
1981年2月2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糧食部
文件

  糧食部門印有「中糧」標誌的麻袋、面袋、鐵桶,是糧食系統為保證糧油經營所需的專用糧油裝具,是國家的財產,必須愛護,嚴加管理。近兩年來,各地糧食部門加強了對糧油裝具的管理工作,過去被「四人幫」干擾、破壞造成的混亂局面有所改善,但還有些地區仍然存在着「中糧」麻袋、面袋、油桶被亂拉亂用,流散到社會,甚至化公為私的現象。為了進一步加強管理,特作如下通知:

  一、重申「中糧」麻袋、面袋、油桶,是國家糧食部門的專用糧油裝具,任何機關、部隊、團體、學校、工廠、企業單位、飲食行業、車站、港口、農場、人民公社生產隊及個人均不得占用,更不得化公為私。

  二、各級糧食部門要健全糧油裝具管理制度,指定專人或兼職人員,對「中糧」麻袋、面袋、油桶糧油裝具要嚴加管理,嚴防隨便外借外流。

  三、凡借用「中糧」麻袋、面袋、油桶的單位,必須按規定辦理租藉手續。農村人民公社生產隊,只限在糧(油)入庫時期可以借用,機關、部隊、團體、學校、工廠、企業單位、飲食商店只限在購糧(油)時可以借用;此外任何個人均不得持用。嚴禁以「中糧」裝具盛裝煤塊、蔬菜、肥料、有毒物品等,污染時使用者應負責賠償,嚴禁攜帶「中糧」裝具到農貿市場進行交易使用。要嚴肅處理倒賣「中糧」裝具案件,情節嚴重的應追究丟失單位的領導責任。

  四、經商得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同意,今後在市場上發現有使用「中糧」糧油裝具或倒賣「中糧」糧油裝具時,請與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聯繫並協助糧食部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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