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事中閻居常可金紫檢校司空充廬州節度副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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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事中閻居常可金紫檢校司空充廬州節度副使制
作者:徐鉉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880

敕:王者推念舊之心,申優賢之旨。官序出處,從其所安,諒不可滯於一方也。某官閻居常,執心衝粹,為學精博。修賢人之業,多長者之言。粵予纂承,實重舊德。俾掌駁議,直於瑣闈。而無妄之疾未痊,貞退之請彌切。重違誠願,抑此朝恩。俾佐藩方,式便頤養。金印紫綬,邦土憲司,並申寵光,以示優渥。陟明之典,當俟有瘳。可。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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