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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復襄州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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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復襄州詔
作者:石重貴 後晉
(後晉少帝)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118

叛逆之臣,必行於討伐;凋傷之俗,宜示於撫綏。一昨逆賊安從進,不戒滿盈輒謀違背,占據城壘,虐害人民。元兇已就於嚴誅,比屋宜加於霈澤。俾令蘇息,用示軫傷。應在城人戶,除已行賑貸外,特放今年秋來年夏城內物業上租稅,其城外下營寨處,或有砍伐卻桑柘,及毀拆卻屋舍處,特與除放今年來年二月合係租稅。其管內諸縣人戶等,被安從進數年誅剝,多是貧寒,應天福七年夏稅已前諸色殘欠,及沿徵錢物並公私債負等,並與放除。

本五代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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