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統計法 (中華民國)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本文是中華民國法規相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可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
本文是中華民國法規相關澳門法例,可參見第62/96/M號法令
本文是中華民國法規相關日本法,可參見w:ja:統計法
本文是中華民國法規相關大韓民國法律,可參見ko:통계법 (대한민국)、(統計法)
統計法
沿革
中華民國法律

中華民國 21 年 10 月 1 日 制定32條
中華民國 21 年 10 月 9 日公布1.國民政府(21)府字第 5152 號令制定公布全文 32 條,並自二十三年五月一日施行
中華民國 23 年 5 月 1 日施行
中華民國 27 年 8 月 12 日 修正第18條
中華民國 27 年 8 月 20 日公布2.國民政府(27)渝字第 426 號令修正公布第 18 條條文
中華民國 36 年 9 月 15 日 修正第1, 9條
中華民國 36 年 9 月 29 日公布3.國民政府修正公布第 1 條、第 9 條條文
中華民國 61 年 5 月 16 日 修正全文31條
中華民國 61 年 5 月 26 日公布4.總統令修正公布全文 31 條
中華民國 107 年 5 月 29 日 修正全文27條
中華民國 107 年 6 月 20 日公布5.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700065691號令修正公布全文 27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本作品來自中華民國法律,依據《著作權法》第九條,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