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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長任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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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長任用法
沿革
中華民國廢止法律

中華民國 21 年 7 月 16 日 制定12條立法院制定全文 12 條
中華民國 21 年 7 月 30 日公布國民政府公布施行
中華民國 22 年 5 月 26 日 修正全文15條立法院修正發布全文 15 條
中華民國 22 年 6 月 30 日公布國民政府公布;並自公布日起實施
中華民國 91 年 5 月 17 日 廢止15條
中華民國 91 年 6 月 5 日公布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100111430號令公布廢止

本作品來自中華民國法律,依據《著作權法》第九條,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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