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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100274311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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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100274301號令 總統令
中 華 民 國 1 0 1 年1 2 月1 2 日
華總一義字第1 0 1 0 0 2 7 4 3 1 1 號
2012年12月12日
本作品收錄於《總統府公報 (民國101年12月12日)
總統府公報第7062期第11頁

茲修正醫療法第二十三條、第五十七條、第七十八條、第七十九條、第一百零三條、第一百零五條及第一百十五條條文,公布之。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陳 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