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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200092071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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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200092061號令 總統令
中 華 民 國 1 0 2 年5 月2 2 日
華總一義字第1 0 2 0 0 0 9 2 0 7 1 號
2013年5月22日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200096051號令
本作品收錄於《總統府公報 (民國102年5月22日)
總統府公報第7087號第12頁

茲將「司法院司法人員研習所組織條例」名稱修正為「法官學院組織法」;並修正條文,公布之。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本作品來自中華民國總統依據《公文程式條例》歷次條文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叫做「令」的總統令,依據《著作權法》第九條,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正式內容仍應以《總統府公報》公佈者作準。維基文庫不提供法律咨詢,而其收錄的內容,也不是中華民國政府機構認可的正式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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