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300085351號令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6月4日
華總一義字第10300085351號
2014年6月4日

茲制定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公布之。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請假
  副院長 毛治國代行

本作品來自中華民國總統依據《公文程式條例》歷次條文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叫做「令」的總統令,依據《著作權法》第九條,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正式內容仍應以《總統府公報》公佈者作準。維基文庫不提供法律咨詢,而其收錄的內容,也不是中華民國政府機構認可的正式版本。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