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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100034960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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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總一義字第11100014991號 特赦韓豫平、張淯森
華總一義字第11100034960號
中華民國111年(2022年)4月22日
發布機關:中華民國總統 蔡英文
發布於總統府公報第7599號
華總一義字第11100037441號
本作品收錄於《總統府公報 (民國111年4月22日)

中華民國111年4月22日

華總一義字第11100034960號

茲依憲法第四十條及赦免法第三條後段之規定,特赦韓豫平、張淯森,其罪刑之宣告為無效。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法務部部長 蔡清祥

本作品來自中華民國總統依據《公文程式條例》歷次條文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叫做「令」的總統令,依據《著作權法》第九條,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正式內容仍應以《總統府公報》公佈者作準。維基文庫不提供法律咨詢,而其收錄的內容,也不是中華民國政府機構認可的正式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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