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子不語/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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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續子不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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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官[編輯]

  多官,閩莆田人,襁褓失怙,恃嫂鄭氏乳之。長而美麗,兄嫂皆愛之。兄遠賈外出,或經年不歸。嫂常居母家,攜叔去,令出就外傅。邑有葉先生授徒於家,多官往學焉。

  江西陳仲韶,貴公子也。年十八,舉於鄉,兄宦閩,以喪偶故往省。路出莆田值雨,遭多官於道,神為之奪,下輿隨行。多官回顧,見其摳鮮衣,曳粉靴走泥淖中,狀若狂癡,心頗疑之。仲韶卒尾至其家,苦不得入。訪於鄰,始知為多官,自書塾歸,乃至其嫂家也。

  仲韶抵兄署,與其嬖京兒謀欲得多官。京曰:「子盍以遊學請諸兄?允則事濟矣。」兄果喜,仲托莆令修厚贄於葉。葉館以公子禮,不知為先達也。仲遍謁同學,多官出見,駭然良久,心知客為己來,自是絕不過從,惟扃戶而讀。居匝月,終無由通款。

  一夕,聞多官呻吟聲,瞰之,病臥在牀,葉偕醫來診其脈曰:「虛怯將脫,非參四兩不治。」葉聞,欲送之歸。仲韶勃然曰:「渠家貧,安能辦此?即歸亦死耳!」立啟篋出金授醫,復語葉曰:「有故悉我任。」遂親侍湯藥,衣不解帶者半月有餘。多官旋愈,深德仲韶,於是來往頗密,然終無戲容。

  仲無間可入,復謀於京兒,京曰:「吾知其感公子矣,不知其愛公子否?可佯病試之。」如其言,多官來,亦如仲之侍己疾者。京兒賄醫詭云:「藥中須人臂血,疾始可治。」命京,京佯不可,多官在旁無語,至暗中乃刺血和藥以進。仲知之大喜,以為從此可動也。適兄膺薦入都,招仲偕往,多官聞之,乃夜就仲室曰:「曩者公子傾金活我,非愛我故耶?今行有日矣,義不忍負公子,請締三日好,誓守此身以待。」即宿於仲所三日,仲乃行。

  葉有甥名淳者,性淫惡,而頗饒膂力,涎多官美,欲與狎,不可。一日,仲韶使至,多官置來書案上,出詢仲起居。淳潛入,見仲書多親昵語,喜曰:「是可劫也。」多官來,袖書示之曰:「汝從陳公子,獨不可從我乎?」多官初欲拒之,已而思有書在,慮不能滅其跡,復佯笑曰:「若還吾書,今夕當從汝。」淳喜,還書而出。多官焚之,乃作二札,一與仲訣,一以告嫂,納諸篋,即取所佩刀自剄。嫂聞信至,啟篋得書,訟其事。淳瘐死獄中。

  仲韶歸,見所遺書,一慟幾絕。感其義,誓不再娶。一夕,夢多官來曰:「不可以我故廢君祀,君娶,我將為君後。」從之,果舉一子,眉目絕似多官,因名喜多。

  先是京兒與謀時曰:「多官洵美,但眉目間英氣太重,充其量可以為忠臣烈士,慮不善終耳。」後果如其言。

祈夢二則[編輯]

  宜興士人,少時到於忠肅廟中祈夢。夜夢神旁皂隸來,摸其臂與之狎,士人憤怒,大叫而醒,以為忠肅不能御下,何足敬也,遍告親友。後士人成進士,選湖廣龍陽縣,十餘年,卒於任所。

  趙笠亭祈夢於墳,夢見少保凴幾坐,几上燃燭二枝,上有綠字書「冠冕通南極,文章列上台」兩句,以為大吉兆。後竟以疾亡。將殯,諸門弟相率臨奠設筵告祭,其筵前燭二枝,綠字所書,即此二句。

鬼被衝散團合最難[編輯]

  紹興傅長純,館胡撫軍寶瑔署。一日,胡出堂理事畢,來告幕中諸友云:「適坐堂上,有皂役倉猝後至。甫入門,俄一鬼趨出,與皂相值,為皂衝仆。其鬼四肢悉散墮地上,耳、目、口、鼻、手、足、腰、腹如剝開者,蠕蠕能動。久之漸漸接續,又良久復起而去。」胡視皂役之氣頗旺,鬼誤值為其氣攝住,故不得退避而衝倒也。其倒時,皂竟不知,旁廊下有鬼,多笑之而不前。

石板中怪[編輯]

  桐城朱書樓云:其父昔居巢縣,去其家裡許,有山險峻,不通人跡。一日,佃戶來報:「山上木魚聲響,從未見有僧往來,請偵視之。」其父率佃戶數十人,披荊斬棘而上。見山頂石洞中有老僧趺坐蒲團,敲木魚念佛。問:「從何來?」僧不答。問:「需齋供否?」曰:「吾辟穀多年,奚用齋乎!」言畢,閉目而坐。眾驚異下山。

  朱歸告其母,母曰:「是神僧也。我有蓄金五百,汝為建佛閣於山上,供養此僧。」朱遂率眾鳩工。僧忽出洞指所立處曰:「此下若見石板,慎勿輕動,動則妖出。」眾不信,以為石下或有窖金,趁僧不在時,共力掘起。忽黑氣沖天,飛砂迷目,僧急出洞曰:「妖已遁矣,不信吾言,致為人祟,奈何?」

  工未完,果有方姓家奴被二女妖纏擾幾死,其主倉皇來,告僧求教,僧遂下山建壇,豎七星燈。咒語移時,雙袖一揮,向空喝曰:「汝幽禁雖久,野性尚存,速隨吾上山修煉。」是夕,方姓家遂安。嗣後有上山者,常見僧旁有二美女侍立,執卷焚香,丰姿綽約,群以為異。如是者六年。

  一日,僧召朱謂曰:「予號大容,曾遇異人指點出家。今道行已滿,明日即當飛升。二妖已皈佛法,自往他處修真,但與方姓尚有宿愆,吾化後,須供渠七日,消除此案。」及明日,僧舉火自焚,於是二女復至方家,附奴身上索酒食,曰:「吾已千年未曾看戲,可為我演戲七本,我才看和尚面上,甘心饒汝。」方從之,演畢寂然,惟正廳桌上留紅帖一張,大書「嫣紅環翠謝戲」六字。

僵屍貪財[編輯]

  金陵張愚谷與李某交好,同買貨廣東。張有事南歸,李托帶家信。張歸後,寄信李家,見有棺在堂,知李父亡矣,為設祭行禮。李家德之,其妻出見,年才二十餘,貌頗妍雅,設饌款張。時天晚矣,留張宿其家,宿處與停柩之所隔一天井。

  至夜二鼓,月色大明,見李妻從內出,在窗縫中相窺。張愕然,以為男女嫌疑之際,不應如此,倘推門而入,當正色拒之。旋見此婦手持一炷香,向其翁靈前喃喃然若有所訴。訴畢,仍至張所住處,將腰帶解下緊縛其門上鐵環,徐徐步去。張愈驚疑,不敢上牀就寢。

  忽聞停棺之所豁然有聲,則棺蓋落地,坐起一人,面色深黑,兩眼凹陷,中有綠睛閃閃,獰惡異常。大步走出,直奔張所,作鬼嘯一聲,陰風四起,門上所縛帶登時寸斷。張竭力攔門,力竟不敵,屍一衝而入。幸其旁有大木櫥一口,張推櫥擋屍,櫥倒,正壓屍身,屍倒在櫥下,而張亦昏迷不醒矣。

  李妻聞變,率家丁持燭奔至,將姜湯灌醒張而告之曰:「此妾翁也,素行不端,死後變作僵屍,常出為崇。性最愛財,前夜托夢於我曰:『將有寄信人張某來我家,身帶二百金,我將害殺其身而取之。以一半置我棺中,以一半賜汝家用。』妾以為妖夢,不信其語。不料君果來宿於此,我故焚香禱祝,勸其勿萌惡念。怕他推門害君,故以帶縛住門環,而不料鬼力如是之大也。」乃與家丁扛其屍入棺。

  張勸作速火化,以斷其妖。曰:「久有此意,以翁故,於心不忍,今不得不從俗矣。」張助以作道場之費,召名僧為超度而焚之,其家始安。

黃鼠狼著紙衣呼小將[編輯]

  李半仙,奉天人,其師黃某,為吾杭方伯國公棟壬戌房師。為通州牧,過於仁慈,上司劾其縱賊殃民,發遣奉天,授徒教讀,見半仙曰:「子可傳道,非功名中人。」半仙叩首聽命。令其拜斗四十九日,授書一卷,劍一口,遂能驅邪治病。黃公每歲至滇,來去萬里甚速。限滿放歸,不知所終,蓋有道術者。李君每歲一至京師,住國公宅。往往見其役鬼使神,頗有效驗。

  一日,有狐仙延請赴宴,所設豬羊雞鴨等肉,率皆淡食,不下鹽醬,左右侍立捧盤饌者,皆極大黃鼠狼,人立而衣紙衣,呼為「黃小將」,惟主人則狐而人形,衣綢緞焉。李怪而問之。曰:「若輩福薄,只宜著紙衣,一著綢則病,一著緞即死。今日所以奉請者,有所求也。吾曹子孫輩每有在外間無狀者。祈法師遇有此等事,以文書牒我,俾我以家法處置,幸勿傷其性命。如有文書,可焚於紫禁城轉灣之城腳下,呼『黃小將』三聲,我即領受。」李唯唯而出。

  有患瘵病為冤纏者,半仙為禳解之。若為妖魅,驅之不去,則作法斬之。用米一斗,插劍於中,焚符誦咒,劍自飛舞,斲於門柱,有怪手絨絨然,截八寸餘。病者獲安,李即辭去,從不受謝。

徐明府幕中二事[編輯]

  徐公名振甲,初宰句容,有仲姓戚司刑名事。句境皆山,產雉兔獐狍之類,每歲召獵戶捕取供上憲,以為土物。徐公一日召獵戶於署中試放火槍,轟然震響,仲姓失色,竄匿於隱處,屏息不動。至晚,覓之不得,遣人出城追逐,直至省垣,避匿一小庵中。署中人多言仲本女狐所生故也。

  後徐調任清河,赴省過余,留飲,語余曰:「余幕中諸友多有外嬖,家人輩有拂其寵僮之意者,幕友即欲辭去,以此小事甚費周旋,以致此風大熾,署中諸犬效之,兩雄相偶,豈非絕倒。」座中廣文孫公曰:「此何足異,余家牝鴨與牝雞,每作雌雄相偶之狀,更可嗤也。」

同服琉璜效驗各別[編輯]

  琉璜有毒,人人所知,然服之而壽考康寧者有之,疽發於背、於頸死者有之。禍福互異,由各人體氣本不相同也。本朝托冢宰庸於冬至日嚼雪吞冰,不知其冷,自稱陽臟故然。尹文瑞公隆冬不戴貂帽,戴則雖大雪中汗出如雨。宋夏英公服鐘乳、琉璜,偶離此二味,則手足如冰,真不可解也。杭州王畫師林常服琉璜,久之毛孔中常突起小泡,青煙一道,直射而出,皆作琉璜氣。據雲其毒從毛孔中出,便無他患,至今其人年高,卒無恙雲。

夜航船二則[編輯]

  杭州夜航船,夜行百里,男女雜沓,中隔以板。仁和張姓少年,素性佻㒓,以風流自命,搭船將往富陽。窺板縫,有少艾向渠似笑非笑,張以為有意於己也。夜眠至三鼓,眾客睡熟,隔板忽開,有人以手摸其下體。少年大喜過望,挺其陰使摸,而急伸手摸彼,宛然女子也。遂爬身而入,彼此不通一語,極雲雨之歡。雞鳴時,少年起身將過艙,其女緊抱不放,少年以為愛己,愈益綢繆。

  及天漸明,照見此女頭上蕭蕭白髮,方大驚。女曰:「我街頭乞丐婆也,今年六十餘,無夫無子女無親戚,正愁無處託身,不料昨晚蒙君見愛。俗說,一夜夫妻百夜思,君今即我丈夫,情願寄託此身,不要分文財禮,跟著相公,有粥吃粥,有飯吃飯,何如?」少年窘急,喊眾人求救。眾齊起歡笑,勸少年酬以十餘金,老嫗始放少年回艙。回看彼少艾,又復對少年大笑。

  柴東升先生搭夜航船往吳興,船中老少十五人,船小客多,不免挨擠而臥。半夜,忽聞一陝西聲口者大罵:「小子無禮!」擒一人痛毆之,喊叫:「我今年五十八歲了,從未幹這營生,今被汝乘我睡熟將陽物插入我穀道中,我受痛驚醒,傷我父母遺體,死見不得祖宗。諸公不信,請看我兩臀上,他擦上唾沫尚淋漓未乾。」被毆者寂無一語。

  柴與諸客一齊打火起坐,為之勸解。見一少年羞漸滿面,被老翁拳傷其鼻,血流滿艙。柴問:「翁何業?」曰:「我陝西同州人,訓蒙為業,一生講理學,行袁了凡功過格,從不起一點淫慾之念,如何受此孽報?」柴先生笑曰:「翁行功過格,能濟人之急,亦一功也;若竟毆殺此人,則過大矣。我等押無禮人為翁叩頭服罪,並各出錢二百買酒肉祀水神,為翁懺悔何如?」翁首肯之,始將少年釋放。

  天明,諸客聚笑勸飲,老翁高坐大啖,被毆者低頭不飲,別有一少年笑吃吃不休,裝束類戲班小旦,眾方知彼所約夜間行歡者,乃此人也。

盛林基[編輯]

  乾隆四十一年,樂安縣民盛林基,年三十二歲,家有一母一妹。忽一日,以切菜刀斷其母妹二人之頭,高置几上,買香花燈燭而供奉之。其鄉鄰驚問何故,笑曰:「送他兩人到極好處去成佛,我不過盡孝道耳。」總甲報官來驗,坦然出迎,口供與對鄉鄰之言如一。官請王命凌遲,其人含笑就死,亦無一言。據鄰人云:「此人平時待母頗盡孝道,與妹亦甚和睦。」

趙友諒宮刑一案[編輯]

  趙成者,陝西山陽城中人,素無賴,老而益惡。奸其子婦,婦不從,持刀相逼,婦不得已從之,而心終不願,私與其子友諒謀遷遠處以避之。其戚牛廷輝,住某村,離城三十里,遂往其村,對山築舍而居,彼此便相叫應。

  居月餘,趙成得信,追蹤而往,並持食物往拜牛廷輝。牛設饌款待,鄉鄰畢集。席間,客嚴七,與牛至好,問牛近況。牛告以「生意不好,賣兩驢得銀三十兩,以十金買米修屋,家中僅存二十金」等語。趙成欲通其媳,厭友諒在旁,礙難下手,知鄰人有孫四者兇惡異常,且有膂力,一村人所畏也,乃往與謀殺牛廷輝,分其所剩金。孫四初不允。趙成曰:「我媳婦甚美,汝能助我殺牛廷輝,嫁禍於友諒,友諒抵罪,則我即以媳婦配汝,不止一人分十金也。」孫四心動,竟慨然以殺牛為己任。

  是夜,與趙成持刀直入牛家,友諒見局勢不好,逃入山洞中。孫、趙兩人,竟將牛氏一家夫婦子女全行殺盡,而往報官,雲是友諒所殺。縣官路學宏急遣役往拿,見友諒匿山洞中,形跡可疑,遂加刑訊。友諒不忍證其父,而又受刑不起,遂痛哭誣服。然殺牛家之刀,原是孫四家物,趙家所無也。屢供藏刀之處,屢搜不得,路以兇器未得,終非信讞,遂疊審拖延,連累席間飲酒鄉鄰十餘人家產為空。

  一日,捕役方帶趙成復訊,成自喜案結矣,策蹇高歌。其媳見而罵曰:「俗云:『虎毒不食兒。』翁自己殺人,嫁禍於兒子,拖累鄉鄰,猶快活高唱曲耶!一人作事一人當,天地鬼神肯饒翁否!」趙成面赤口噤。捕役以其情急聞於官,官始窮問趙成。初猶不服,燒毒煙燻其鼻,方輸實情。

  按律:殺死一家五人者,亦須一家五人抵償。按察使秦公與撫台某傷其子之孝,獄奏時為加夾片序其情節,奉上諭:趙友諒情似可憫,然趙成兇惡已極,此等人豈可使之有後!趙成著凌遲處死,其子友諒可加宮刑,百日滿後,充發黑龍江。

換屍冤雪[編輯]

  京師順承門外有甲與乙口角相鬥者,甲拳傷乙喉,氣絕仆地。時天已晚,路上人將兇手縛置營房,以屍交兩營兵看守,待明早報官。會天雨雪,一卒老病畏寒,向年壯者云:「我歸家添衣服喝酒,略耽延便來。」年壯者許之。其人久而不至,年壯者亦買酒取暖,醉睡帳房。

  早起尋屍,屍隱不見,方驚愕間,年老者亦至,曰:「我已報司坊官,即時來驗矣。」年壯者曰:「屍竟遺失,官來無可驗,我二人罪大,奈何?」老卒沉思良久,曰:「我有一計,某處荒地前有人舁一棺來,似是新死之人,屍尚未壞。我與你打破其棺,扛屍來此,以冒抵之,庶可免罪。」年壯者以為然,依計而行。少頃,官來驗屍,則額角上有長釘一條,流血被面。問兇手,兇手曰:「我實失手打死此人,並未加釘釘額。且此屍面貌,並非我所毆之人。」官不能斷。

  正喧嚷間,有一男子大呼而入,曰:「此事與甲無干,我乃被毆仆地之人。初時氣絕仆地,既而甦醒還家,實未死也。」官始將兇手放釋,而查問荒地扛棺來厝之人,細加推究釘額之屍,姓劉名況,以染工為業。妻與人奸,乘劉醉,與姦夫釘殺之也。乃釋甲而置姦夫於法。

  旁觀者曰:「屍非可換之物,而兩營兵奇計如此,此非營兵之愚也,乃暗中鬼神之巧也。」

凡肉身仙佛俱非真體[編輯]

  余每游剎院見肉身菩薩,大概渾身用生漆灰布,叩之橐橐有聲。雖腿筋盤屈隱隱可見,而頭頸總歪。在武夷山見草鞋仙姓程名艮坐石洞中,在九華山見無暇和尚,皆兩目下垂無睛,搖其頭尚動,扣其齒皆蛀朽脫落。惟廣西永州無量壽佛,雖肉身而頭獨端正,心常疑之。

  後有人云:「順治間有邢秀才讀書村寺中,黃昏出門小步,聞有人哀號云:『我不願作佛。』邢爬上樹竊窺之,見眾僧環向一僧合掌作禮,祝其早生西天;旁置一鐵條,長三四尺許,邢不解其故。聞郡中喧傳:『某日活佛昇天,請大眾燒香禮拜。』來者萬餘人。邢往觀之,昇天者,即口呼『不願作佛』之僧也,業已扛上香台,將焚化矣。急告官相驗,則僧已死,蓮花座上血涔涔滴滿,穀道中有鐵釘一條,直貫其頂。官拘拿惡僧訊問,云:『燒此僧以取香火錢財,非用鐵釘,則臨死頭歪,不能端直故也。』乃盡置諸法。而一時燒香許願者,方大悔走散。」

  全州佛廟大門外有墳一座。相傳某御史入廟禮佛,欲試是否肉身,取針刺佛之耳,鮮血流出,御史大驚,出廟顛仆而死,其家即葬之於廟門外以示戒也。余觀墳上碑,但記前朝姓名某,而並無此語。余雖不刺佛,然剝其所施衣彩十三層,叩其胸而彈之,亦自覺無禮矣。

動靜石[編輯]

  南雁宕有動靜石三座,大如七架梁之屋,一動一靜,上下相壓。游者臥石上,以腳撐之,雖七八歲童子,能使離開尺許,轟然有聲。倘用手推,雖輿夫十餘人,不能動其毫末。此皆天地間物理,有不可解者。

玉女峰[編輯]

  雁宕有石如女子獨立,長五丈餘,頭有髻形。杜鵑花開,紅滿一頭,恰無一朵拂其面上者。袍色微紅,裙色慘綠,若天然染就狀,界畫分明。衣褶之痕,宛然若織。

廬山禹碑[編輯]

  廬山宗生庵旁有谷簾泉,泉有石洞險而深。有人縋身而下,得一碑,上有禹王大篆六字。釋文曰:「洪荒漾余乃枅。」星子令丁正心在蓮花池席上為余言。

飛鐘啞鐘妖鐘[編輯]

  武夷伏虎山之巔有鐘繫焉,相傳唐時飛來,離地三十餘丈,無人能擊,故又號啞鐘。張家口外總管廟有妖鐘,三更外無故自鳴。

鼠渡江[編輯]

  乾隆五十年,有鼠數萬銜尾渡江,大小不一,在水颯颯有聲。須臾間,江面里許為其所蔽。老舵工云:「上江必有水災。」至七月間,來安、全椒二縣起蛟,田堤盡壞。

鵬過[編輯]

  康熙六十年,余才七歲,初上學堂。七月三日,才吃午飯,忽然天黑如夜,未數刻而天漸明,紅日照耀,空中無片雲。或云:「此大鵬鳥飛過也。」莊周所云「翼若垂天之雲」,竟非虛語。

石中玉器[編輯]

  乾隆五十五年,荊州大水,周王山崩,有璞石隨流而下。耕人以鋤擊之,中得玉碗,溫潤潔白,無雕刻而有血沁,周圍六寸許,惜石破而碗已傷。群不解碗何以生石中,或曰:「此必千年前富貴人家玉碗墮入泥中,泥久氣燥,變而為石,故將碗裹在石內。」

瓜子妖[編輯]

  陶方伯在江寧署中與濮某、劉某相友善,中秋招二人飲酒,各把瓜子散步階下。且行且談,被風吹數子落在土中。夏間,其地忽發瓜藤,漸長漸大,俄結三瓜,其大如斗。一時賀者紛紛,以為祥瑞。三人聞之,亦自得也。未一年,陶以書案被罪;濮以瘵疾卒;劉癩疾大作,血肉潰爛而亡。

琴變[編輯]

  金陵吳觀星工琴,嘗為余言:琴是先王雅樂,不過口頭語耳,未之信也。年五十時,為趙都統所逼,命彈《寄生草》,旁有伶人唱淫冶小調以和之。忽然風雷一聲,七弦俱斷,仰視青天,並無雲彩,都統舉家失色。從此遇公卿彈琴,必焚香淨手,非古調不彈矣。

古北口城樓火箭匣[編輯]

  乾隆六年,嘉興知府楊景震為盧案謫戍軍台。登古北口城樓,上有一銅匣,封鎖甚固,相傳明代總兵戚繼光所留,過客不許開看。楊撫玩良久,見匣上金鎸一震卦,笑曰:「匣上卦名震,與我名景震相應,我當開之。」啟其蓋,飛出火箭一枝,著於對面景德廟正殿柱上,登時火起,將殿宇僧房焚燒殆盡。

官受妓嗔[編輯]

  楊鏡村作蘇州太守,娼禁甚寬;某太守治蘇州,笞妓甚酷。後兩人俱解組矣,偶過江都,有巨公某延之飲酒。座有三妓,皆蘇人也,主人戲問:「蘇州官長賢否?」三人但認識楊公,不認識某公,齊聲對曰:「楊太老爺待奴輩仁慈,並禁地方衙役光棍嚇詐,此等官府,自然公侯萬代。後來某大老爺拿奴輩去,非笞即拶,並教供出嫖客姓名,以便他嚇詐取錢,不供便打。如此等官,世世子孫要做奴輩這行生意的。」舉座大笑。某公不終席登車而去。

京中新婚[編輯]

  北京婚禮,與南方不同。邵又房娶妻,南方諸同年賀之,意欲鬧房拜見新人也。不料花轎一到,直進內房,新郎彎弓而出,向轎簾三發響箭,然後抱新人出轎,則亂鬢蓬鬆,紅綢裹首。新郎以秤桿挑下紅巾,不行交拜之禮,便對坐牀上。伴婆二人,持紅氈將四面窗楞通身遮蔽,進大餃一個,剖之,中藏小餃百餘。兩新人飲酒啖餃畢,脫衣交頸而睡。次日雞鳴,公公秉燭早起,禮拜天地、灶神、祖廟。過五日後,方才宴客。本日賀者,全無茶酒,饑渴而退。或嘲之曰:「京裡新婚大不同,轎兒抬進洞房中。硬弓對臉先三箭,大餃蒸來再一鐘。秤桿一挑休作揖,紅氈四裹不通風。明朝天地祖宗灶,拜得腰疼是阿公。」

張趙鬥富[編輯]

  康熙間,河道總督趙世顯與裏河同知張灝鬥富。張請河台飲酒,樹林上張燈六千盞,高高下下,銀河錯落。兵役三百人點燭剪煤,呼叫嘈雜,人以為豪。越半月,趙回席請張,加燈萬盞,而點燭剪煤者不過十餘人,中外肅然,人疑其必難應用。及吩咐張燈,則颯然有聲,萬盞齊明,並不剪煤而通宵光燄。張大慚,然不解其故。重賄其奴,方知趙用火藥線穿連於燭心之首,累累然,每一線貫穿百盞,燒一線則頃刻之間百盞明矣。用輕羅為燭心,每燭半寸,暗藏極小爆竹,爆聲腷膊,燭煤盡飛,不須剪也。

  鹽商安麓村請趙飲酒,十里之外燈彩如雲。至其家,東廂西舍珍奇古玩羅列無算,趙顧之如無有也。直至酒酣席撤,入燕室小坐,美女二人捧雙錦盒呈上,號「小頑意」。趙啟之,則關東活貂鼠二尾躍然而出,拱手問趙。趙始啞然一笑曰:「今日費你心了。」

朱爾玫[編輯]

  康熙間,朱爾玫以邪術惑人,有神仙之號,名重京師,王公皆折節下之,惟三登熊文貞公之門終不得見。一日,朱又往告司閽云:「相公今日著何服,食何菜,坐何處地方,我一一皆知。」司閽者以其言皆中,驚白相公。公笑曰:「朱某所測我者,果件件不錯,可謂仙矣。第我心上有『不喜見妖人』五個字,渠竟茫然不知,可以謂之仙乎?」閽以告朱,朱慚沮而退。

  相傳朱與張真人鬥法:以所吃茶杯擲空中,若有人捧者,竟不落下。張笑而不言。朱有自矜之色,嗤張不能為此法。張曰:「我非不能也,慮破君法,故不為也。」朱固請,張不得已,亦擲一杯,則張杯停於空中,而朱杯落矣。或問真人,真人曰:「彼所倚者,妖狐也;我所役者,五雷正神也。正神騰空,則妖狐逃矣。」亡何,朱遂敗。

梁制府說三事[編輯]

  同年梁構亭制府總督直隸,自言五歲時,有外祖母楊氏無所依倚,就養女家,得奇疾,臥牀能將緞被寸寸裂之,亦不知其指力之勇從何來也。一日召梁太夫人曰:「外孫二官以後切不許其立牀邊,他渾身是火,近之將人炙痛。現在我跟前某姑某舅,人雖物故,而於我有情,時來與我談笑,一見二官到,無不爬牆升屋而逃者,使我心大不安。」梁太夫人即手麾公出。公不敢再入,時於窗縫中窺探,楊已知覺,蹙額曰:「二官這小兒又來作鬧了,速趕他去。」如其言,楊始安寢。亡何,楊病重氣絕矣,良久復甦,張目謂梁太夫人曰:「我魂靈要出去,汝家灶神、門神一齊攔住大門,說我不是梁氏之人,不許我出去,奈何?」梁太夫人曰:「當速請高僧來誦經,為母親懺悔求請,何如?」楊曰:「不知仍教二官來向二神一說,神必首肯也。」太夫人即率公往門灶前代為通說,頃刻間,楊瞑目逝矣。

  公宰良鄉時,病瘧甚劇,夜夢本邑城隍請見,謂公曰:「我亦從前此地縣官也,上帝以我居官清正,命我作城隍神。大人所患之症,即我從前所患之症也,後服某藥而愈,今以方授公。」口說某藥幾味,長揖而去。明日服其方,果兩劑而愈。查良鄉邑志,果有其人。

  又宰香河時,有老翁率其女來喊冤,女頗有姿。問:「何冤?」曰:「女為城隍神所據,每夜神以車來迎,便癡迷不醒,必到次日辰刻,才放女歸。女已定婚某家,致某家不敢來娶,故求公救。」公曰:「我能治民,不能治神也。」翁曰:「我女說公來城隍廟行香,渠看見城隍神必先出迎。公拜神,神避位答禮。其敬公如是,公肯一言,或神肯聽亦未可知。」公竊喜自負,即作文書交翁焚而投之。次日,翁果同女來謝,云:「昨晚神竟不來迎女矣。」

官運二則[編輯]

  華雍作淮寧令,有欽差某從廣東來,即日將過其境,華遣長隨張榮備辦公館。張固幹僕,料理齊全,約費百金,而欽差又奉旨往他處審案,遂不果來。

  張榮正在彷徨間,適逢江西巡撫阿公思哈拿問進京,路當過此,張榮乃代主人具手本向前迎接,告稟公館已備。阿公大驚,以為素未謀面,又非屬員,何以有此禮文?既而進公館,則掛彩張燈,牲牢夫役,無不齊全,喜出望外,乃召張榮而諭之曰:「我係被罪之人,一路人情冷落,雖我所提拔屬吏,待我如冰,何以爾主如此隆情古道耶?汝主手本我理應璧還,今一番感激之心,誠恐忘記汝主姓名,權將手本留下,以便為日後圖報之地。」諭畢,親自作書與華令,稱謝再三,方上馬去。張榮歸,以情節告知主人。主人責以多事,旁有幕友笑曰:「此奴辦差貴重,不如此出脫,叫他從何開消耶!」主人笑而頷之。

  未二年,阿公起用山西巡撫;華四參限滿,送部引見,奉旨發往山西。初次到轅稟謁,阿公如得至寶,遣家人致意司道曰:「請大老爺緩見,我主恩人到矣。」即開中門,親迎至堂下,呼老賢弟,握手入內,羅列酒餚,待如上客。華長跪辭謝,懼不敢當。阿公曰:「有恩不報,我是何等人耶!今日我盡我心,明日汝行汝禮。」盡歡痛飲,送上轎而別。司道聞之,莫不刮目。

  未半年,題升通判;又半年,題升同知;再升至南安府知府。阿公調任河南,華亦乞養,滿載而歸。賞張榮二千金,張亦小康。

  傅四爺,吏部司官中之能員也。果毅公訥親掌吏部時,凡眾司官說堂有不能了之事,喚傅來,數言而決,訥甚重之。

  故事:保舉郎中,一正一副。有戶部郎中缺出,訥公正薦之,引見於光明殿。傅乍入殿門即跪,上覺其呆,用副薦者。逾年,吏部郎中缺出,訥公又正薦之,傅入殿門又即跪,上不悅,謂訥公曰:「如此等昏人,如何保舉?」訥奏:「傅某辦事甚好,是以屢薦之。不料其不習朝儀,當是福薄。」上意亦解。

  未幾,又有保舉引見之事,將入朝,訥公訓之曰:「汝兩次失儀,今次千萬留神,勿再蹈前轍,致傷我臉。」傅唯唯。及至引見時,各官背履歷畢,並無此人,訥亦不解其故。直至退朝,到午門外,見傅面目青腫,踉蹌涕泣而來。訥問故,曰:「司官兩次入殿門,見一紅袍大人長丈餘,將我攔住,我不得不跪。今番第三次矣。我緊記公爺吩咐之言,以為我再見紅袍之人,我當直衝而進,不受其攔。不料其人又在殿上攔我;往前一衝,他手披我頰,提而擲之,遂跌在殿外台坡之下,致傷面目,不能瞻仰天顏,不知前生是何冤孽!自知福薄,求公爺以後亦不必再保舉我了。」訥無可奈何。諸司官聞之,咸為駭異。遣人扶至車上,送歸其家,隨即病發,四日而亡。

錢縣丞[編輯]

  睢寧縣丞錢某權知縣事,其地向例:有路斃者,相驗時地主出錢八千送官,便可結案。一日,某村來報:「有投河死者。」吏以前例告錢。錢往驗屍無傷,命即掩埋。

  回公館後,吏送進地主常例八千,錢將受矣,見錢用紅繩穿係,色甚鮮華,不解其故,以問吏。吏曰:「地主家貧,無力出此,不得已,將一女賣與村鄰為妾,得價二十四千。因係喜錢,故用紅繩耳。」錢思此錢係逼迫而來,不忍濫受,即召其村人詰之,具以實告。乃並召其買妾者曉之曰:「我得人錢而逼之賣女,不仁也;汝乘其急而買其女,不義也。我決不受此錢,汝速退歸此女。」其人唯唯。因問賣女者曰:「餘錢尚存否?」曰:「都作衙門胥役使用矣。」錢命胥役追繳,則已彼此飲博,將錢分散。錢慨然顧買女者曰:「吾償爾錢。」即命給發原數,令村人領女歸家,此案遂結。

  無何,錢患背疽,昏迷於牀。夢青衣人召至一處,殿宇巍峨。上坐王者謂錢曰:「汝大數已盡,幸有一善事,足以抵償,汝知之乎?」錢茫然不解,王者命判官查簿與觀,則所載某年保全賣女一事也。判官奏曰:「此事功德甚大,例得延壽一紀,官至五品。」王首肯之,遂令青衣人送其還魂,疽遂霍然。

  錢自此一心行善,凡賑饑埋棺等事,悉捐資為之,官果洊擢同知,而一紀之期已滿,背疽又發,家人將理後事,而意尚遲疑,且慰錢曰:「公前有一善,壽尚可延,年來善行甚多,安知冥中不再為益算乎?」錢笑曰:「不然。昔之善無所為而為之也,故陰間重我;今之善,有所為而為之也,恐陰間未心重我。此番數盡,斷不能逃。或者有心為善,終與有心為惡者不同,或者他生其有報乎?」不數日,疽潰而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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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子不語

本清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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