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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工司為留美學生陳容二人轉由遊美學務處酌撥經費事致遊美學務處札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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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工司為留美學生陳容二人轉由遊美學務處酌撥經費事致遊美學務處札稿
作者:考工司 宣統元年七月二十二日

  考工司呈,為札行事。

  宣統元年七月十六日,准上海高等實業學堂監督咨呈,據本校學生陳容稟稱,生於光緒三十二年冬自備資斧前往美國留學,現在哈佛大學肄業,二年以來,學費支絀萬狀,幾至退學,情形困迫。現聞大部新章,凡留學外國已在大學二年者,准予津貼學費,學生程度與新章相符,懇求轉咨援例照貼等情。又據本校學生祁玉麐稟稱,生於三十三年冬自備資斧赴美留學,現入可訓高等學堂四年級讀書,原擬插入哈佛大學,因年齡較稚,該校長囑多加預備,為將來受完全教育地步。惟是抵美以來,學費不貨,家況艱窘,可否轉懇大部查照留學之案,一律優予貼費等情。查該二生前在本校修業精勤,洵屬有志之士,自赴美以後學費不繼,日 在窘鄉俱系實況。倘蒙大部俯念孤寒,酌予津貼,稗得竟其所學,實紉公益。等因前來。查留美學生陳容、祁玉麐學費支絀,當系實情,可否由遊美學務處項下酌撥津貼,應由遊美學務處查核辦理。為此札知。即遵照核復,以憑轉復可也。須至札者

右札遊美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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