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大會第3361(S-VII)號決議
外觀
聯合國大會第3361(S-VII)號決議 A/RES/3361(S-VII) 又名:各國出席大會第七屆特別會議代表的全權證書 制定機關:聯合國大會 1975年9月16日 |
聯合國大會第3362(S-VII)號決議 |
原始文件參見此處。 |
3361(S-VII). 各國出席大會第七屆特別會議代表的全權證書
大會,
通過全權證書委員會的報告。[1]
一九七五年九月十六日
第二三四九次全體會議
- ↑ 《大會正式紀錄,第七屆特別會議,附件》,議程項目3,A/10228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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