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大會第ES-7/3號決議
外觀
← | 聯合國大會第ES-7/2號決議 | 聯合國大會第ES-7/3號決議 A/RES/ES-7/3 又名:巴勒斯坦人民行使不可剝奪權利委員會的工作 制定機關:聯合國大會 1980年7月29日 |
原始文件參見此處。 |
ES-7/3. 巴勒斯坦人民行使不可剝奪權利委員會的工作
大會,
聽取了巴勒斯坦人民行使不可剝奪權利委員會主席的發言[1]和該委員會報告員的發言,[2]
1. 讚揚巴勒斯坦人民行使不可剝奪權利委員會在執行其職責時作出的努力;
2. 表示極為讚賞秘書處的巴勒斯坦人民權利特別工作股在巴勒斯坦人民行使不可剝奪權利委員會的指導下編製發表的關於巴勒斯坦問題的各個方面的研究報告,並請該委員會詳細研究以色列拒不執行聯合國的有關決議的原因,特別是大會一九七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第31/20號決議——其中核可了該委員會在提交大會第三十一屆會議的報告[3]中提出的各項建議——以及多項要求以色列撤出它所占領的包括耶路撒冷在內的巴勒斯坦和其他阿拉伯領土的決議,井將研究報告提交給大會;
3. 請巴勒斯坦人民行使不可剝奪權利委員會向大會第三十五屆會議提出其研究進度的報告。
1980年7月29日
第11次全體會議
本作品來自聯合國官方文件。此組織之政策為於公有領域保存其大部份文獻,以儘可能廣泛宣傳聯合國出版物。
根據ST/AI/189/Add.9/Rev.2第2條(僅供英文版),下列聯合國文件在全球屬於公有領域:
- 官方紀錄(會議、逐字、摘要記錄等);
- 帶有聯合國標誌發佈的文獻;
- 主要設計通知公眾關於聯合國活動的公開訊息資料(不含供銷售的公開訊息資料)。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