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1995年第1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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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1995年第9號 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1995年第10號
S/PRST/1995/10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1995年3月9日
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1995年第11號
本作品收錄於《聯合國安理會1995年主席聲明》和《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

1995年3月9日安全理事會第3506次會議審議題為「布隆迪局勢」的項目時,安全理事會主席代表安理會發表下述聲明:

「安全理事會審議了1995年2月10日和11日訪問布瓊布拉的安理會特派團的報告,並歡迎特派團的報告(S/1995/163)內的意見和建議。安理會感謝特派團成員所作的努力。
「安全理事會回顧早先關於布隆迪局勢的各項聲明,特別是1995年1月31日的聲明(S/PRST/1995/5)。安理會仍然深感關切布隆迪境內繼續存在不安全的氣氛。安理會譴責在該國境內和境外採取各種不民主方法,諸如恫嚇和煽動暴亂以及游擊活動和顛覆性政治活動,企圖取消1994年9月10日《政府公約》所載議定分享權力安排的人的活動。這種行動已威脅到和平、穩定和民族和解。
「安全理事會重申支持《政府公約》和根據該公約成立的聯合政府。在這方面,安理會注意到總理及其內閣的任命,並敦促布隆迪當事各方共同努力確保該國的穩定。
「安全理事會重申認為布隆迪的一個根本問題是有罪不罰,這嚴重危及該國的安全,並強調它重視提供援助以協助加強國家司法制度。在這方面,安理會強調根據《政府公約》成立的調查1993年未遂政變及隨後發生的大屠殺的一個國際委員會可以發揮作用。
「安全理事會極力重申支持實施《政府公約》中要求舉行由布隆迪社會各階層參加的全國性辯論作為促進政治對話的手段的規定。
「安全理事會強調必須協助布隆迪政府努力恢復穩定並促進民族和解。在這方面,安理會鼓勵秘書長同布隆迪政府協商後增加聯合國駐該國的人員,以協助布隆迪政府加強國家司法制度、訓練民警部隊並在各省建立有效的行政機構。安理會讚揚秘書長特別代表所發揮的重要作用。
「安全理事會重申必須高度優先重視改善布隆迪的安全局勢。安理會鼓勵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同布隆迪政府協商後,又同秘書長的特別代表密切協調,加強他在布隆迪境內已經設立的辦事處。此外,可考慮人權監測員能夠發揮的作用。
「安全理事會還確認非洲統一組織(非統組織)軍事觀察員所作的重大貢獻。安理會鼓勵非統組織同布隆迪政府協商後,進一步增加其觀察員人數,並呼籲國際社會在這方面協助非統組織。
「安全理事會還要求布隆迪當事各方同國際觀察員和其他人員合作,確保他們能順利無阻地前往該國所有地區。
「安全理事會請秘書長繼續將布隆迪的事態發展充分通知安理會。安全理事會將繼續積極處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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