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1995年第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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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理會在1995年2月10日第3500次會議上審議題為「關於盧旺達的局勢」的項目時,安全理事會主席以安理會的名義發表聲明如下:
- 「1.安全理事會審議了1995年1月25日秘書長關於盧旺達難民營、特別是扎伊爾境內難民營安全問題的第二次報告(S/1995/65)和1995年2月1日有關這項問題的信(S/1995/127)。
- 「2.安全理事會同意秘書長的評估,認為目前許多難民營情況對難民和救濟工作者仍都具有危險,這種局勢也可能使整個分區域處於不穩。安理會嚴重關切難民營、特別是扎伊爾境內難民營繼續發生威脅和安全問題的報導,並重申譴責居住在難民營內的前盧旺達領導人和前政府部隊及民兵採取行動,有時候使用武力,阻止難民遣返。安理會也繼續關切國際救濟工作者在安全方面所面臨的威脅。安理會歡迎一些有關東道國為改進難民營的安全情況所採取的步驟。安理會仍然對前民事和軍事當局和民兵對東道國進行的有效地方管理工作和難民專員辦事處執行工作所造成的障礙表示關切。
- 「3.安全理事會非常重視儘早採取行動,以處理難民營的安全問題。在這方面,安理會歡迎一項決定,即難民專員辦事處根據其保護難民和人道主義援助任務,與扎伊爾政府訂立適當的安排,以加強難民營的安全。安理會歡迎1995年1月27日難民專員辦事處與扎伊爾政府訂立協議,部署1500名扎伊爾保安部隊和一個難民專員辦事處聯絡小組。它也歡迎扎伊爾、布隆迪和盧旺達政府之間就難民返回和財產問題達成的協議,並促請三國政府充分執行這些協議。安理會促請會員國在安理會與扎伊爾政府之間達成的協議的範圍內向難民專員辦事處提供必要的資源。安理會強調所有行動必須與聯盧援助團密切協調。安理會核可難民專員辦事處同坦桑尼亞聯合共和國合作,努力在坦桑尼亞難民營實施安全安排,並鼓勵難民專員辦事處也處理布隆迪境內的情況。安理會請秘書長就難民專員辦事處各項行動的執行情況定期向安理會報告。
- 「4.安全理事會強調必須確保將關於盧旺達境內情況的準確資料散發至各難民營。在這方面,安理會重申聯盧援助團無線電台必須儘早開始廣播。
- 「5.安全理事會鼓勵向難民營提供安全的努力,並注意到這種努力必須與盧旺達境內的進一步努力同時並進,以保證難民能夠返回家園而不必擔心遭到報復和迫害。在這方面,安理會確認盧旺達政府儘管在工作艱難和缺乏資源的情況下仍然取得的各項成就。安理會鼓勵盧旺達政府繼續提出在遣返難民、促進民族和解及恢復政治進程的活力方面的行動框架,並籲請國際社會繼續支持盧旺達政府進行這項工作。安理會重申它的觀點,認為在這個框架中還應包括盧旺達政府、難民和聯合國保持對話的適當機制。安理會歡迎1995年1月7日在內羅畢舉行的分區域首腦會議的結論。安理會鼓勵第955(1994)號決議所設的盧旺達問題國際法庭的工作和為了維持法律和秩序重建盧旺達地方司法體系而進行的努力。安理會歡迎最近各方在盧旺達問題圓桌會議上所作出的和為響應機構間綜合呼籲所作出的承諾,這些承諾將有助於盧旺達政府努力重建國家並促進民族和解。
- 「6.安全理事會期待1995年2月15日至17日由非洲統一組織(非統組織)和難民專員辦事處在布瓊布拉主辦的關於援助大湖區難民、回歸者和流離失所者的區域會議。安理會表示,希望這次會議將導致進一步的進展,為難民和流離失所者返回家園創造必要的條件,並協助找出促進和保障分區域的和平、安全與發展的長期解決辦法,這些問題將成為進一步擴大政治性會議的主題事項。
- 「7.安全理事會強調,難民營的存在應當只是暫時性的,讓難民返回在盧旺達的家園仍然是最終的目標。安理會請秘書長繼續探討所有的備選辦法,提出必要的進一步建議以儘快保障難民營內的安全,並參照布瓊布拉會議的結果,就此問題提出進一步的報告。
- 「8.安全理事會將繼續處理此案,密切加以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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