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1996年第1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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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1996年第15號 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1996年第16號
S/PRST/1996/16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1996年4月9日
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1996年第17號
本作品收錄於《聯合國安理會1996年主席聲明》和《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

安全理事會主席在1996年4月9日安全理事會第3649次會議上,就安理會審議的題為「利比里亞局勢」的項目,代表安理會發表聲明如下:

「安全理事會對蒙羅維亞爆發戰鬥和利比里亞全境局勢患劇惡化表示嚴重關注。重新爆發派系戰鬥、以及騷擾和凌辱平民及人道主義和救濟工作人員的情況威脅到和平進程,令人對各派執行和平進程的決心深感懷疑。
「安全理事會提醒當事各方有責任充分遵守有關平民的國際人道主義法和確保聯合國與其他國際人員的安全,並要求它們為此立即採取步驟。安理會要求當事各方履行義務尊重外交人員和財產的不可侵犯。
「安全理事會對國務委員會和各派領導人未能表現出執行《阿布賈協定》所需的政治意願和決心深表關切。除非利比里亞政治領導人立即以具體的積極行動重申他們對《阿布賈協定》的承諾,並充分履行恢復和維持停火的義務,否則他們可能喪失國際社會的支持。安理會着重指出利比里亞領導人在這方面負有個人責任。
「安全理事會重申對《阿布賈協定》的支持,認為《協定》是解決利比里亞政治危機的唯一現有框架,並重申西非國家經濟共同體在結束衝突方面具有關鍵作用。
「安全理事會要求利比里亞全國過渡時期政府和利比里亞各方與西非國家監測組(西非監測組)合作,立即使所有部隊脫離接觸,在蒙羅維亞重新建立和平與法治,並在該國全境實行有效的全面停火。安理會要求各方,尤其是民解運動約翰遜派,不加損害地釋放所有人質。安理會還要求各方把所有繳獲武器和裝備交還西非監測組。
「安全理事會提醒所有國家有義務嚴格遵守第788(1992)號決議規定的禁止向利比里亞運送任何武器和軍事裝備的禁運,並將一切違反軍火禁運的情事提交安理會第985(1995)號決議所設委員會。
「安全理事會宣布打算根據利比里亞各方執行上述步驟所獲進展,在審議秘書長關於利比里亞局勢發展的報告之後,決定關於聯合國今後在利比里亞的存在應採取哪些適當的進一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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