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1999年第2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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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1999年第2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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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理事會主席在1999年6月29日安全理事會第4019次會議上,就安理會審議的題為「帝汶局勢」的項目,代表安理會發表聲明如下:
「安全理事會審議了1999年6月22日秘書長關於東帝汶問題的報告(S/1999/705)。
「安全理事會諒解地注意到,秘書長決定推遲三個星期再依照聯合國與印度尼西亞和葡萄牙政府之間協定(S/1999/513,附件三)作出判斷,根據他在1999年5月5日報告(S/1999/513)中所列的主要因素,確定是否存在必要的安全局勢,可以開始協商進程的作業階段。秘書長還打算在聯合國東帝汶特派團(東帝汶特派團)全面部署後才開始全民協商的作業階段並決定將投票日期推遲兩個星期,安理會也表示贊成。
「安全理事會強調,東帝汶人民以直接、無記名和普遍投票的方式進行全民協商是和平解決東帝汶問題的一次歷史性機會。安理會同意秘書長的評估,認為這一進程必須透明,當事各方必須有機會自由表達意見。
「在這方面秘書長的評估認為,鑑於東帝汶大部分地區的安全局勢不穩和沒有「公平競爭的條件」,開展協商進程作業階段所必需的條件尚不存在,安全理事會對此表示嚴重關切。安理會尤其關切的是,民兵和其他武裝集團對當地人民採取暴力行為並通過恫嚇對他們施加影響,這些活動繼續抑制了東帝汶的政治自由,從而危及協商進程必須具有的開放性。安理會注意到秘書長的評估,即安全局勢嚴重限制了贊成獨立者公開表達意見的機會,但是贊成自治者卻在積極開展宣傳運動。
「安全理事會強調,所有各方都必須在協商之前、協商期間和協商之後制止一切暴力和實行最大的克制。安理會要求東帝汶特派團就有關贊成合併的民兵和東帝汶解放軍兩方面的暴力活動的報告採取後續行動。在這方面,安理會對1999年6月29日東帝汶特派團設在東帝汶馬利亞納的辦事處受到攻擊表示嚴重關切。安理會要求對此事件進行徹底調查,並將肇事者繩之以法。安理會還要求當事各方尊重東帝汶特派團人員的安全和保障。安全理事會支持1999年6月29日秘書長發言人的聲明,並請秘書長提出進一步報告。
「安全理事會歡迎秘書長所述的積極事態發展。安理會熱烈歡迎東帝汶特派團與印度尼西亞當局建立了良好的溝通渠道,印度尼西亞在帝力建立高級別工作隊對此起到促進作用。安理會熱烈歡迎東帝汶所有各方的代表在雅加達開展第二次達雷會談,以及在促使和平與穩定委員會運作方面取得了進展。
「安全理事會再次強調印度尼西亞政府有責任維護東帝汶的和平與安全。安理會強調,東帝汶的所有地方官員必須遵守《三方協定》(S/1999/513,附件一至三)的各項條款,特別是關於指定宣傳運動期、用公款進行宣傳、只許以私人身份開展宣傳運動而不得利用職位施壓等條款。
「安全理事會特別關注東帝汶內部流離失所者的處境及其對協商的普遍性可能產生的影響。安理會籲請有關各方給予各人道主義組織充分准入和行動自由,以提供人道主義援助,並立即停止可能造成進一步流離失所的活動,讓所有希望返回的內部流離失所者返回家園。
「安全理事會注意到東帝汶特派團在1999年7月10日以前不可能全面部署。安理會促請秘書長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確保至遲在該日全面部署,並敦促所有各方與東帝汶特派團全面合作。安理會強調,必須給予東帝汶特派團在東帝汶境內完全的行動自由,以履行其任務。
「安全理事會促請印度尼西亞政府、贊成合併的集團和贊成獨立的集團繼續同東帝汶特派團加強合作,以便及時推動全民協商。
「安全理事會將繼續處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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