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2000年第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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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理事會主席在2000年3月9日安全理事會第4110次會議上,就安理會審議的題為「維持和平與安全:安全理事會面前的各項問題的人道主義方面」的項目,代表安理會發表聲明如下:

  「安全理事會審議了安理會面前的各項問題的人道主義方面。

  「安全理事會回顧《聯合國憲章》賦予它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的主要職責,並重申《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安理會還重申對所有國家的政治獨立、主權平等和領土完整原則的承諾。

  「安全理事會認識到,對於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對於安理會審議在武裝衝突情勢中保護所有平民和其他非戰鬥人員的人道主義問題,人道主義層面至關重要。安理會認識到,人道主義危機既可能是衝突的起因,又可能是衝突的後果,並且能夠影響安理會預防及制止衝突和應付對國際和平與安全的其他威脅的工作。

  「安全理事會申明,及時審議下列人道主義問題有助於防止衝突升級和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聯合國人員和有關人員及其他人道主義人員接觸遭受戰禍的平民並向他們提供人道主義物品;和平協定和維持和平行動中的人道主義部分;安理會和聯合國有關機關、機構和區域機構間的協調;以及資源的限制。

  「安全理事會重申關注遭受戰禍的平民的福祉和權利,並再次呼籲衝突各方確保人道主義人員能夠根據國際法安全無阻地接觸這些平民。安理會認識到,有關各方的合作對於有效和安全地提供人道主義援助至關重要。在這方面,安理會再次呼籲戰鬥人員確保聯合國人員及有關人員和人道主義人員的安全、保障和行動自由。安理會強調,必須根據公正無私的原則向所有需要援助的人提供援助,尤其着重受武裝衝突影響的婦女、兒童和其他脆弱人群。

  「安全理事會指出,充分及時地支持人道主義部分可以是確保和增強任何和平協定和衝突後建設和平能夠持續的一個關鍵因素。安理會強調必須把人道主義因素納入和平談判及和平協定之中,其中包括戰俘、被拘留者、失蹤人員和受國際人道主義法保護的其他人的問題。安理會請秘書長鼓勵在聯合國主持或支持的和平談判中視情況及早考慮這類人道主義因素。對於由會員國直接主持或支持的和平談判,安理會呼籲會員國視情況利用聯合國各基金會、計劃署和專門機構以及其他有關國際人道主義組織和區域機構的能力。

  「安全理事會還注意到,在一些情況下,將人道主義部分納入維持和平行動可以有效地幫助執行其任務。在這方面,安理會注意到,必須向維持和平人員提供國際人道主義法、人權以及婦女和兒童及脆弱人群的特殊情況方面的適當培訓。安理會讚賞地注意到已將處理保護兒童問題的人員納入最近的一些維持和平行動中,並鼓勵將這種人員納入將來的維和行動,特別是在兒童兵復員和重返社會方面和在有大量流離失所和受戰爭其他影響的兒童的地方。安理會歡迎和鼓勵聯合國努力使維持和平人員注意預防和控制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其他傳染病。

  「安全理事會強調,聯合國有關機關和機構、區域組織、其他政府間組織和國際組織及在實地的其他人道主義行動者,在衝突情況和在建設和平情況下,必須通過特別是制定戰略性框架進行有效協調,並表示願意審議如何改善這種協調。在這方面,安理會注意到,聯合國行動的維持和平、人道主義和發展三方面需要進一步改善溝通、信息流通和協調。

  「安全理事會確認國際人道主義組織和非政府組織在提供人道主義援助和減輕人道主義危機的影響方面發揮的作用,還確認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在這方面的具體任務。安理會強調這些組織在開展人道主義活動時必須堅守中立、公正和人道的原則。

  「安全理事會關切地注意到財政支助不足可能影響在某些方面減輕人民苦難的努力。安理會認識到,必須給人道主義活動適當的財政支助,要求對雙邊或其他的人道主義活動提供充分的資助,特別是支助多邊努力。安理會注意到國際金融機構及早承諾和支付經費的重要性。安理會還滿意地注意到,安理會過去籲請充分支持聯合國的聯合呼籲的聲明都產生積極的作用,並表示願意繼續鼓勵大家慷慨響應此種呼籲。

  「安全理事會鼓勵秘書長在就審查中的國家定期向安理會作簡報時繼續列入人道主義情況,適當時包括聯合國聯合呼籲的籌資情況。安理會還請秘書長確保在定期的國家報告中繼續列入實質性、分析性的一節,說明人道主義問題及其對為執行聯合國授權的活動而進行的國際努力的影響。

  「安全理事會將繼續處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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