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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2002年第1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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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理事會主席在2002年4月24日安全理事會第4519次會議上,就安理會審議的題為「安全理事會第1160(1998)、1199(1998)、1203(1998)、1239(1999)和1244(1999)號決議」的項目,代表安理會發表聲明如下:

  「安全理事會歡迎秘書長的報告(S/2002/436)和秘書長特別代表的簡報,支持聯合國科索沃臨時行政當局特派團(科索沃特派團)和國際安全存在(駐科部隊)充分執行1999年6月10日第1244(1999)號決議,該決議仍然是締造科索沃未來的基礎。

  「安全理事會歡迎在組建南斯拉夫聯盟共和國科索沃臨時自治機構執行機關時納入所有族裔代表方面取得的進展。安理會稱讚特別代表所作的努力,歡迎秘書長報告中闡述的優先事項,以及秘書長請求按照第1244(1999)號決議和憲法框架擬訂基準來衡量科索沃體製發展的進展。安理會鼓勵臨時自治機構與特別代表充分合作,嚴格遵照第1244(1999)號決議執行憲法框架賦予的任務。 「安全理事會重申法治在科索沃政治發展中的根本重要性。安理會強烈譴責4月8日攻擊駐米特羅維察的科索沃特派團警察的行為,呼籲各族裔根據第1244(1999)號決議在全科索沃充分尊重科索沃特派團的權威。安理會支持科索沃特派團和駐科部隊與科索沃警察部隊一同繼續努力,打擊各種犯罪、暴力和極端行為。安理會支持控制邊界和疆界、從而促進區域穩定的一切努力。安理會支持並鼓勵進一步努力,為科索沃塞族和其它族裔的所有流離失所者返回家園提供便利。在公安、政治發展、經濟改革和重建等領域環環相扣的進展有助於可持續返回家園,請會員國和區域組織提供最大支持。安理會呼籲臨時自治機構領導人積極表現出他們的承諾,支持努力促進安全、回返、人權、經濟發展、和平共處的多族裔公平社會和科索沃全體人民的行動自由。

  「安全理事會歡迎南斯拉夫聯盟共和國政府把科索沃阿族囚犯移交科索沃特派團羈押,鼓勵在流離失所者返回科索沃方面取得進一步進展,努力查找科索沃各族裔失蹤人員的下落,以及科索沃特派團和南斯拉夫聯盟共和國當局於2001年11月5日簽訂的《合作共同文件》中確定的其它問題。安理會認為,臨時自治機構、科索沃特派團和南斯拉夫聯盟共和國當局之間進一步開展對話和合作對充分、有效執行第1244(1999)號決議至關重要。

  「安全理事會將繼續積極處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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