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2005年第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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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理事會主席在2005 年1月18日安全理事會第5113次會議上,就安理會審議的題為「恐怖行為對國際和平與安全造成的威脅」的項目,代表安理會發表聲明如下:
「 安全理事會歡迎反恐怖主義委員會(反恐委員會)主席關於委員會工作的簡報。
「 安全理事會重申,一切形式和表現的恐怖主義都是對和平與安全的最嚴重威脅之一,任何恐怖行為都是無法開脫的犯罪行為,不論其動機為何,何時發生,何人所為。
「 安全理事會回顧2004年10月19日的主席聲明(S/PRST/2004/37),其中表明安理會打算審查反恐委員會的結構和活動,並回顧關于振興反恐委員會的第1535(2004)號決議以及強調迫切需要加強打擊恐怖主義的國際合作的第1566(2004)號決議。
「 安全理事會邀請反恐委員會進行其第十四個90天工作方案(S/2005/22)所列的活動。安理會尤其邀請反恐委員會確保反恐怖主義委員會執行局在儘可能短的時間內全面運作,並採取進一步措施,與第1267(1999)號決議所設制裁基地組織/塔利班委員會和第1540(2004)號決議所設委員會加強合作,與第1566(2004)號決議所設工作組建立聯繫。
「 安全理事會指出,反恐委員會必須在下列關鍵領域繼續努力:加強會員國打擊恐怖主義的能力;查明和解決各國在執行第1373(2001)號決議方面遇到的各種問題;協助提供符合接受國需要的技術援助和合作;鼓勵儘可能多的國家加入有關反恐怖主義的國際公約和議定書,並與在第1373(2001)號決議所列領域開展活動的國際、區域和次區域組織加強對話和合作。
「 安全理事會歡迎反恐委員會打算於2005年1月26日至28日在(哈薩克斯坦)阿拉木圖與國際、區域和次區域組織舉行其第四次特別會議。
「 安全理事會邀請反恐委員會加速籌備對會員國所需援助的評估,以便能將這些需要告知相關國家,並在適當時機告知感興趣的捐助國和捐助組織。安理會邀請反恐委員會於2005年3月開始對會員國進行訪問,以加強反恐委員會對第1373(2001)號決議執行情況的監測,利於為執行工作提供技術援助和其他援助。
「 安全理事會注意到,截至2004年12月16日,有75國尚未在第1373(2001)號決議規定的時限內向反恐委員會提交本國的報告。安理會籲請這些國家趕緊提交報告,以確保所有國家在恐怖主義威脅下均按照第1373(2001)號決議的要求作出回應。
「 安全理事會邀請反恐委員會繼續定期提出關於其活動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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