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2007年第1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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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理事會主席的聲明
安全理事會主席在2007年6月11日安全理事會第5691次會議上,就安理會審議的題為「中東局勢」的項目,代表安理會發表聲明如下:
「安全理事會回顧其以往關於黎巴嫩的所有決議,尤其是第1559(2004)號、第425和426(1978)號、第520(1982)號、第1680(2006)號和第1701(2006)號決議,以及關於黎巴嫩局勢的各項主席聲明,尤其是2000年6月18日、2004年10月19日、2005年5月4日、2006年1月23日、2006年10月30日、2006年12月12日和2007年4月17日的主席聲明。
「安全理事會歡迎2007年5月7日向安全理事會提交的關於第1559(2004)號決議執行情況的第五次半年期報告。
「安全理事會重申全力支持民主選舉產生的黎巴嫩合法政府,要求依照憲法充分尊重該國的民主體制,並譴責任何破壞黎巴嫩穩定的企圖。安全理事會呼籲黎巴嫩所有政治黨派表明責任心,通過對話防止黎巴嫩局勢進一步惡化。安理會確認必須在沒有任何外來干涉和影響的情況下依照黎巴嫩憲法舉行自由和公正的總統選舉,因而促請各政治黨派重啟全國對話以達成一項協議,解決所有政治問題。
「安理會重申堅決支持黎巴嫩在其國際公認疆界內,並在黎巴嫩政府唯一和專屬管轄權下的領土完整、主權、統一和政治獨立。
「安理會譴責當前黎巴嫩境內的犯罪和恐怖行為,包括伊斯蘭法塔赫實施的行為,並全力支持黎巴嫩政府和軍隊為確保黎巴嫩全境的安全和穩定而作的努力。安理會強調必須向平民,特別是向巴勒斯坦難民提供保護和援助。安理會重申,未經黎巴嫩政府同意不得在黎巴嫩境內擁有武器,重申黎巴嫩政府是黎巴嫩的唯一權力機構。
「安全理事會讚賞地注意到,在執行第1559(2004)號決議方面已取得進一步進展,特別是黎巴嫩政府的權力已擴展至黎巴嫩全境,尤其是南部地區,但安理會也遺憾地注意到,第1559(2004)號決議的一些規定尚未得到充分執行,特別是解散黎巴嫩及非黎巴嫩民兵及解除其武裝,嚴格尊重黎巴嫩的主權、領土完整、統一和政治獨立,以及在沒有任何外來干涉和影響的情況下根據黎巴嫩憲法規則舉行自由和公正的總統選舉。
「安全理事會重申深為關切越來越多來自以色列和其他國家的情報說,有武器非法流入黎巴嫩境內,尤其是跨越黎巴嫩-敘利亞邊界流入,並期待黎巴嫩邊界獨立評估小組的結論。安理會重申要求嚴格尊重黎巴嫩的主權和領土完整,包括其領空。
「安全理事會再次要求充分執行第1559(2004)號決議,並敦促報告內提及的所有有關國家和各方與黎巴嫩政府、安全理事會和秘書長充分合作,以實現這一目標。
「安全理事會重申支持秘書長及其特使作出努力,全力促進和協助執行第1559(2004)號和第1680(2006)號決議的所有規定,並期待秘書長關於第1701(2006)號決議執行情況的下一次報告以及他就相關未決事項提出的進一步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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