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2008年第1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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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理事會主席的聲明

安全理事會主席在2008年5月12日安全理事會第5890次會議上,就安理會審議的題為「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安全理事會在支持安全部門改革方面的作用」的項目,代表安理會發表聲明如下:

  「安全理事會回顧其2007年2月21日主席聲明(S/PRST/2007/3),並強調任何衝突後實現穩定與重建的進程,都離不開安全部門的改革。安全理事會確認,建立一個有效、專業和負責任的安全部門對於為和平與可持續發展奠定基礎至關重要。

  「安全理事會歡迎秘書長為安全部門改革所作的努力,注意到2008年1月23日題為「確保和平與發展:聯合國在支持安全部門改革方面的作用」的秘書長報告(S/2008/39)。

  「安全理事會讚揚斯洛伐克和南非共同採取主動,於2007年11月7日和8日舉辦關於加強聯合國對非洲安全部門改革的支持的國際講習班,並注意到2007年11月20日斯洛伐克和南非兩國常駐代表的信(S/2007/687)。安全理事會鼓勵進一步採取類似行動。

  「安全理事會確認安全部門改革是一個長期的過程,並重申,在確定國家安全部門改革的方法和優先重點方面,有關國家享有主權並承擔主要責任。這應是一項由國家自主的工作,應根據有關國家的特定需要和情況進行。安全理事會強調,聯合國和國際社會的大力支持對於增強國家能力,進而加強國家自主,也至關重要,而國家自主是整項工作能否持續的關鍵。

  「安全理事會確認聯合國在支持國家安全部門改革努力方面發揮的重要作用,強調它必須繼續介入這項工作。在這方面,安全理事會強調聯合國有必要與會員國密切協商,按照秘書長的建議,制定一套整體、連貫一致的安全部門改革做法。

  「安全理事會強調,聯合國對安全部門改革的支持必須在廣泛的法治框架內進行,並應促進聯合國法治活動的總體加強以及更廣泛的重建與發展努力。為此必須與特別是法治協調和資源小組等聯合國所有相關行為體進行協調,以確保在方法上連貫一致。

  「安全理事會強調,建設和平委員會可以通過其綜合建設和平戰略,在確保持續不斷地向擺脫衝突的國家提供國際支持方面發揮重要作用。安全理事會還確認必須繼續同非聯合國行為體,特別是區域、次區域和其他政府間組織,包括國際金融機構和雙邊捐助者,以及非政府組織,保持密切合作和夥伴關係。

  「安全理事會請秘書長繼續在他關於安全理事會授權開展的聯合國行動的定期報告中,酌情提出與安全部門改革有關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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