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2008年第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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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理事會主席的聲明

安全理事會主席在2008年4月15日安全理事會第5867次會議上,就安理會審議的題為「中東局勢」的項目,代表安理會發表聲明如下:

  「安全理事會回顧其第1773(2007)號決議及其關於黎巴嫩的各項主席聲明,並歡迎秘書長2007年10月30日的報告(S/2007/641)和2008年2月28日的報告(S/2008/135)。

  「安全理事會再次表明決意全面執行第1701(2006)號決議的所有規定,並重申堅決支持秘書長在這方面所作的努力。

  「安全理事會注意到在執行第1701(2006)號決議方面取得的進展以及秘書長所表示的關切。安理會強調,一如秘書長的報告所指出,必須在所有關鍵問題上取得更大的進展,才能實現永久停火,達成長期解決。

  「安全理事會還籲請所有有關各方、特別是該地區有關各方加緊努力,執行第1701(2006)號決議,包括在這方面與秘書長通力合作。

  「安全理事會重申完全支持聯合國駐黎巴嫩臨時部隊(聯黎部隊),籲請所有各方遵守尊重聯合國人員安全的義務。安理會欣見聯黎部隊與黎巴嫩武裝部隊進一步加強了合作。

  「安全理事會強調根據其所有相關決議,包括1967年11月22日第242(1967)號決議和1973年10月22日第338(1973)號決議,在中東實現全面、公正和持久和平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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