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2016年第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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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2016年第1號
S/PRST/2016/1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2016年3月17日
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2016年第2號
本作品收錄於《聯合國安理會2016年主席聲明

安全理事會主席在2016年3月17日安全理事會第7650次會議上,就安理會審議的題為「秘書長關於蘇丹和南蘇丹的報告」的項目,代表安理會發表聲明如下:

「安全理事會對南蘇丹的局勢深表不安。安全理事會指出,雖然停火在以前發生衝突的上尼羅河大區生效,但它對2月19日向安全理事會通報情況時上報的暴力行為深感關切。安全理事會促請南蘇丹共和國政府履行它保護平民的職責。
「安全理事會尤其感到不安的是,有可信的報告稱身着蘇丹人民解放軍(蘇人解)軍服的武裝人員進入聯合國南蘇丹共和國特派團(南蘇丹特派團)的保護平民場地,開槍射擊平民。安全理事會強調,攻擊平民、南蘇丹特派團人員以及聯合國房地的行為是不能接受的,這些行為可構成戰爭罪。安全理事會促請南蘇丹共和國政府調查和起訴應對攻擊負責者,讚揚聯合國迅速宣布設立一個高級別調查委員會,在聯合國維持和平行動部和外勤支助部主持下深入調查南蘇丹特派團對這一事件作出的反應,並感興趣地期待調查的結果。
「安全理事會譴責所述侵犯踐踏人權行為和違反國際人道主義法行為,在這方面對2016年3月11日題為「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人權高專辦)改善南蘇丹境內人權、問責、和解與能力評估團的報告」和2015年12月4日南蘇丹特派團/人權高專辦題為「衝突曠日持久的南蘇丹的人權狀況」的報告闡述的這些行為,深表關切。安全理事會對有大量關於武裝衝突中性暴力的報道深感不安。安全理事會還特別指出它嚴重關切南蘇丹的經濟和人道主義情況不斷惡化,估計有280萬人嚴重缺乏糧食供應,人道主義人員和物資的通行仍然受到嚴重限制。
「安全理事會特別指出,安理會支持聯合監測和評價委員會主席費斯圖斯•莫哈埃,促請所有各方與他全面合作,以推進《關於解決南蘇丹共和國衝突的協議》(『《協議》』)。
「安全理事會歡迎《協議》執行工作取得一些進展,包括聯合監測和評價委員會已開始工作,設立了一些過渡期安全機制,商定了部級官員的人選,薩爾瓦•基爾總統任命芮克•馬查爾博士為第一副總統以及有關各方認可了聯合監測和評價委員會的過渡期安全安排建議。
「安全理事會深為關切有關各方未能信守其執行《協議》的承諾。為此,安全理事會呼籲採取以下步驟:
1.南蘇丹共和國政府和蘇丹人民解放軍反對派(蘇人解反對派)依照《協議》為其規定的義務,立即全面遵守永久停火。
2.南蘇丹共和國政府、蘇人解反對派和其他所有相關各方提供全面合作,以完成2016年2月24日由聯合監測和評價委員會主席決定並由有關各方商定的朱巴安全安排的落實工作。
3.總統、第一副總統和副總統按《協議》的規定在朱巴的民族團結過渡政府中就職。
4.《協議》的各方在關於建立28個州的總統令問題上,遵守後來獲得有關各方和聯合監測和評價委員會的認可的政府間發展管理局(伊加特)2016年1月30-31日的公報,不採取任何違背公報的行動。
5.南蘇丹共和國政府和蘇人解反對派保護平民和民用設施,包括學校和醫院,讓人民自由通行,並根據國際法的相關條款和聯合國人道主義援助指導原則讓人道主義人員和物資全面、安全和不受阻礙地通行,以幫助把人道主義援助及時送到所有需要援助的人的手中。
「安全理事會表示,它打算至遲於2016年3月31日審查上述步驟的進展。
「安全理事會特別指出,迫切需要追究南蘇丹侵犯踐踏人權行為和違反國際人道主義法行為的責任,包括在《協議》簽署後發生的侵權違法行為。安全理事會在這方面注意到《協議》第五章,要求立即加以執行,並讚賞非盟和平與安全理事會在2015年9月26日的公報中請非洲聯盟委員會主席採取一切必要步驟設立南蘇丹混合法庭,該法庭將對重大罪行享有司法管轄權,直至過渡期結束。安全理事會要求建立《協議》第五章提出的其他有關機制,包括真相、消除創傷與和解委員會。
「安全理事會對《部隊地位協定》一再受到違反的報道深表關切,特別指出在這一問題上密切合作的重要性。安全理事會特別指出,安理會堅決支持南蘇丹特派團,再次深切感謝南蘇丹特派團人員和部隊和警察派遣國勇敢採取行動,在人身可能遭受暴力侵害的情況下保護數十萬平民,穩定蘇丹各地的安全局勢。安全理事會確認,南蘇丹政府和南蘇丹特派團需要加強它們之間的合作,確保維和人員和其他聯合國和聯合國相關人員、包括人道主義人員的安全和安保。
「安全理事會重申它對南蘇丹人民的堅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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