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三〇七號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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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安理會第三〇六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三〇七號決議
1971年12月21日
聯合國安理會第308號決議
本作品收錄於《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決議
一九七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第三〇七號決議(1971)


安全理事會

討論了仍然構成對國際和平和安全的威脅的次大陸的嚴重局勢,

注意到大會一九七一年十二月七日通過的第二七九三號決議(XXVI)

注意到巴基斯坦政府在一九七一年十二月九日提出的答覆,

注意到印度政府在一九七一年十二月十二日提出的答覆,

聽取了巴基斯坦副總理和印度外交部長的發言,

還注意到印度外交部長在安全理事會第一六一六次會議上所作的包含單方宣布在西部戰區實行停火的發言,

注意到巴基斯坦同意從一九七一年十二月十七日起在西部戰區實行停火,

注意到因此停火和停止敵對行動已經實現,

1.要求在一切衝突地區實行可靠的停火和停止一切敵對行動一事得到嚴格的遵守,並一直生效,直到所有武裝部隊儘快撤退到他們各自的領土,撤退到完全尊重由聯合國關於印度和巴基斯坦軍事觀察小組監督的查謨和克什米爾停火線的陣地;

2.籲請一切會員國不採取任何可能使次大陸局勢惡化或危及國際和平的行動;

3.籲請一切有關方面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來保全人的生命和遵守一九四九年的日內瓦公約,並充分實施其中關於保護傷病人員、戰俘和平民的條款;

4.要求提供國際援助,以緩和難民遭受的痛苦,並幫助安頓難民和使他們安全地、體面地回到他們的家園,並要求為此同秘書長充分合作;

5.授權秘書長在必要時,任命一個特別代表,為解決人道問題進行斡旋;

6.要求秘書長毫不遲延地使理事會經常了解同實施本決議有關的情況;

7.決定繼續處理這個問題,並經常積極加以考慮。


第一六二一次會議以十三票對零通過,棄權者二(波蘭、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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