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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安理會第五六八五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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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安理會第五六八四次會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五六八五次會議
臨時逐字記錄
2007年5月30日
聯合國安理會第五六八六次會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1757號決議的表決與討論
聯 合 國
S/PV.5685

安全理事會

第六十二年


五六八五次會議

2007年5月30日星期三下午3時舉行

紐約

臨時逐字記錄
主席: 哈利勒扎德先生. . . . . . . . . . . . . . . . . . . . . . (美利堅合眾國)
成員: 比利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韋貝克先生

中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王光亞先生

剛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加亞馬先生

法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德拉薩布利埃先生

加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克里斯琴先生

印度尼西亞.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克萊布先生

意大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斯帕塔福拉先生

巴拿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蘇埃斯庫姆先生

秘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博托-貝納萊斯先生

卡塔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納賽爾先生

俄羅斯聯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丘爾金先生

斯洛伐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馬圖洛伊先生

南非.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庫馬洛先生

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 . . . . . . . . . . . . . 埃米爾·瓊斯·帕里爵士

議程項目
中東局勢
下午3時15分開會

通過議程

議程通過。

中東局勢

  主席以英語發言):我謹通知安理會,我收到了黎巴嫩代表的信,她在信中要求邀請黎巴嫩參加對安理會議程上項目的審議。按照慣例,並徵得安理會同意,我提議根據《憲章》有關規定和安理會暫行議事規則第37條邀請黎巴嫩代表參加審議,但無表決權。

  沒有人反對,就這樣決定。

  我代表安理會熱烈歡迎黎巴嫩文化部長兼臨時外交部長塔里克·米特里先生閣下。

  應主席邀請,米特里先生(黎巴嫩)在安理會議席就座。

  主席以英語發言):安全理事會現在開始審議其議程上的項目。安理會是根據其先前磋商中達成的諒解開會的。

  安理會成員面前擺着文件S/2007/315,其中載有比利時、法國、意大利、斯洛伐克、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和美利堅合眾國提出的一項決議草案的文本。

  成員們面前還擺着文件S/2007/281 和S/2007/286,其中載有秘書長分別於2007年5月15日和5月16日給安全理事會主席的信。

  我的理解是,安理會現在準備對其面前的決議草案進行表決。除非有人反對,否則,我現在就將決議草案付諸表決。

  沒有人反對,就這樣決定。

  我現在請那些希望在表決前發言的安理會成員發言。

  納賽爾先生(卡塔爾)(以阿拉伯語發言):我認為,我有義務首先申明我們堅定的既定立場,即我們主張,必須根據《聯合國憲章》所述的為維持正義和尊重條約和其他國際法來源所產生的義務創造條件的目標,伸張正義,反對有罪不罰。

  同其他人一樣,我們繼續呼籲根據所有派別的黎巴嫩兄弟人民的願望,查明暗殺黎巴嫩前總理拉菲克·哈里里先生的罪行的真相,懲罰犯下這一令人發 指罪行的人。

  本着這一精神,我們對設立獨立國際調查委員會立即給予了支持,並對安全理事會有關決議投了贊成票,它們為設立黎巴嫩問題特別法庭鋪平了道路,黎巴嫩所有派別一致贊成設立該法庭。卡塔爾國在2006年11月21日給安全理事會主席的信中,就黎巴嫩政府和聯合國之間達成設立該法庭的協議所依據的憲法進程的法律方面,明確表示了其立場。

  卡塔爾國繼續承諾幫助黎巴嫩查明真相,追究參與那些犯罪的所有人的責任,並將他們繩之以法,同時將兄弟黎巴嫩的利益作為我們的最優先事項,以確保維護其獨立、主權、民族團結和政治穩定。

  我們致力於揭示真相和設立特別法庭,審判可能涉案的任何人員,但我們認為現擺在安理會面前的決議草案會造成眾所周知的法律侵犯。這可能不會促進民族和解,而可能使一個目前急需民族凝聚力和政治穩定的國家的局勢進一步複雜化。

  雖然存在這些困難,但我們仍非常願意本着積極精神審議決議草案,以期達成一項共識。卡塔爾國支持設立法庭來懲罰這起令人髮指的罪行的實施者。然而,尤其鑑於黎巴嫩境內複雜和微妙的政治局勢,共同提案國堅持在第七章下提出該決議草案——雖然根據《憲章》第二十五條,所有安全理事會決議都具有約束力——就超越了其支持設立法庭的指定目標。

  我們只是擔心,在第七章下通過該決議草案不會有助於給該國帶來穩定。

  出於上述原因,在就我們面前的決議草案進行表決時,我們將投棄權票。同時,我們將繼續進行斡旋,為了民族團結,使黎巴嫩境內各種觀點更接近,並確保支持通過國家機制和根據設立法庭的協定第19條設立法庭。

  克萊布先生(印度尼西亞)(以英語發言):我國代表團願在對關於黎巴嫩問題特別法庭的決議草案進行表決之前解釋其立場。

  絕不可以容忍有罪不罰現象;正義必須占上風。因此,必須將那些被查明應對暗殺已故總理哈里里事件和其他有關暗殺事件負責者繩之以法。印度尼西亞承諾支持查明真相和伸張正義。我們支持國際獨立調查委員會的工作和延長其任期。我們還堅定地承諾為旨在促進黎巴嫩境內和平與穩定的努力作出建設性貢獻。

  我們注意到黎巴嫩總理請求安理會就設立黎巴嫩問題特別法庭作出一項具有約束力的決定。擺在我們面前的決議草案就是以這一請求為依據的。然而,安理會不應該不考慮到,在黎巴嫩領導人之間沒有統一的聲音。黎巴嫩的國內政治局勢為國際社會就這一請求採取進一步行動造成了困難。

  關於該決議草案,我國代表團認為,它改變了協議第19條的法律性質,因為該條明確規定,協議應在黎巴嫩政府通知聯合國其生效的國內法律要求已經滿足後之日生效。如果決議草案獲得通過,它將超越憲法程序和國家進程。

  安全理事會接管一個國內性質的問題是毫無法律依據的。《聯合國憲章》第二條第七項強調,本憲章不得認為授權聯合國干涉在本質上屬於任何國家國內管轄之事件。儘管此項規定不妨礙第七章內執行辦法之適用,但安全理事會不應該介入——更不要說接管——對一個國家在行使其權力時應該遵守的憲法要求進行解釋的工作。

  在就決議草案——其目的是維護正義——採取行動之前,安理會應該充分考慮黎巴嫩的國內局勢。安全理事會強行干預有關法庭設立的國家憲法程序,不會有助於黎巴嫩人民的更大利益,即和解、民族團結、和平與穩定。尋求正義既不應該製造新的問題,也不應該加劇黎巴嫩境內本已複雜的局勢。

  鑑於上述考慮,我國代表團將對決議草案投棄權票。

  庫馬洛先生(南非)(以英語發言):南非明確地譴責暗殺黎巴嫩前總理拉菲克·哈里里先生和其他黎巴嫩領導人事件。在黎巴嫩國內和在國際上,對聯合國需要協助黎巴嫩當局努力將那些應對這些嚴重罪行負責者繩之以法和結束一切有罪不罰現象確實存在共識。正是出於這個原因,設立了聯合國國際獨立調查委員會來協助黎巴嫩的刑事調查。還作出在黎巴嫩境外設立一個由黎巴嫩和國際法學家和檢察官組成的特別法庭,以起訴被調查和黎巴嫩當局查明為暗殺前總理拉菲克·哈里里和其他黎巴嫩領導人事件的嫌疑人的決定。

  南非充分支持設立法庭,並期望該法庭根據黎巴嫩法律和最高國際刑事司法標準公正地運作。我國代表團認為,黎巴嫩擁有該法庭是至關重要的,並認為黎巴嫩當局和人民有責任就此問題達成一項共識立場。因此,我們仍然希望黎巴嫩各方能夠利用決議草案中規定的時期——現在至2007年6月10日——就該法庭達成一項政治協議,而不要任由它被強加於黎巴嫩。

  我們堅持認為,安全理事會尤其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七章將這樣一個法庭強加於黎巴嫩是不恰當的。在這方面,我國代表團經常告誡,安全理事會在援引《聯合國憲章》第七章時應該明智而審慎。我們也不認為,安理會有權超越黎巴嫩憲法所要求的關於與聯合國的協議生效的程序。在無視黎巴嫩憲法時,安全理事會就是在違背自己關於需要尊重黎巴嫩主權、領土完整、統一和政治獨立的決定。

  安全理事會受權不偏不倚地、毫無偏見地行事。它不能被視為在黎巴嫩國內政治中有所偏袒。不經過有關各方的同意而將特別法庭強加於黎巴嫩,可能將有害地影響已經脆弱的黎巴嫩國家的政治穩定。它還會使國際刑法政治化,從而損害國際法的基礎。

  此外,我們對這項決議草案將開創一個先例感到關切。設立國際法庭時的國家共識原則是建設和平和民族和解的一個重要方面。

  因此,遺憾的是,在就我們面前的決議草案進行表決時,南非將投棄權票。

  王光亞先生(中國):中國代表團對將要付諸表決的決議草案投棄權票。

  中方對黎巴嫩前總理哈里里的不幸遇害深表痛惜,始終主張並支持國際獨立調查委員會對該案進行公正、獨立的調查,理解並支持黎巴嫩各方關於設置特別法庭的要求。我們希望,通過上述舉措能夠儘早查明事情真相,將兇手繩之以法,還受害人以公道。

  中方注意到,黎巴嫩各派就建立特別法庭問題持有政治共識,目前在程序性問題上尚存分歧。因此,我們希望繼續通過政治和外交努力,協助黎巴嫩各派儘快就此達成共識。只有得到黎巴嫩各派支持的特別法庭,才可能真正發揮作用,才可能真正有助於實現司法公正,才可能有助於維護黎巴嫩的和平與穩定。安理會提供幫助的出發點和立足點應是協助解決實際問題,避免使本已複雜的問題更加複雜。

  設立特別法庭本質上是黎巴嫩內部事務,其運作的法律基礎是黎巴嫩國內法,因此理應由黎巴嫩按其憲法程序,完成使協定生效所需的國內法律程序。這也是聯合國與黎巴嫩關於設庭協定中的明確規定。由於黎巴嫩國內目前的特殊情況,這一進程遇到重大困難,我們深表關切。但中方認為,決議草案援引《聯合國憲章》第七章,越過黎巴嫩立法機構強行決定規約草案生效,將引發一系列政治和法律問題,可能對本已動盪的黎巴嫩政治和安全局勢造成更多不穩定因素,將開創安理會干預一個主權國家內政和立法獨立的先例。這些對安理會的權威都可能造成損害,不符合任何一方的長遠利益。在決議草案磋商過程中,中方與一些安理會成員希望提案國能夠充分聽取上述關切,並對草案做進一步修改,使草案更加平衡、穩妥。但遺憾的是,我們的建議未予採納,中方只能投棄權票。

  當前,中東地區形勢錯綜複雜,各種因素相互交織,牽一髮而動全身。我們希望,在此特殊時刻,黎巴嫩人民能夠團結一致,維護國家的安全與穩定,推進民族和解進程。安理會在處理有關問題時,要充分考慮中東地區的特殊和複雜情況,避免引發地區形勢出現新的緊張和動盪。

  丘爾金先生(俄羅斯聯邦)(以俄語發言):俄羅斯聯邦一貫主張查明拉菲克·哈里里遇害真相。必須將該罪行的實施者繩之以法。我們完全贊同決議草案提案國的主要目標,即防止黎巴嫩出現有罪不罰現象和政治暴力。鑑於黎巴嫩國內局勢較為脆弱,安理會必須作出平衡、穩妥的決定,以促進黎巴嫩人民的和睦關係。

  鑑於黎巴嫩社會和政府機構內部嚴重不和,處理該問題必須着眼於決議草案的實際執行不會面臨嚴重困難,以免給該國和整個地區帶來負面後果。在草案磋商過程中,俄羅斯聯邦提出了大量建設性建議,這些建議本可以使案文得到大大改進。草案本應側重於根據安理會決定執行聯合國與黎巴嫩之間的協定問題,而非協定生效問題。

  提案國選擇的安排從國際法角度來說是可疑的。兩個實體——黎巴嫩和聯合國——之間的協定不可能僅憑一方決定就生效。聯合國機構的單方面決定——即安全理事會決議——所強加的法庭組織文件從根本上侵犯了黎巴嫩主權。

  我們認為,安理會根據《憲章》第七章作出成立特別法庭的決定是沒有道理的。決議草案提及第七章是沒有根據的。聯合國成立法庭的實踐表明,只有在成立前南斯拉夫問題國際刑事法庭和盧旺達問題國際刑事法庭時才援引了第七章,而這些法庭審理的是滅絕種族罪、危害人類罪和戰爭罪——即 國際罪行。黎巴嫩問題特別法庭的管轄權不包括這些罪行。從本質上說,該法庭是有黎巴嫩方面大量參與的一個混合機構,其運作基礎是黎巴嫩適用的刑事訴訟程序。

  既然是為黎巴嫩設立法庭,傾聽所有黎巴嫩人民對這一至關重要的問題的看法就具有重要意義。在這方面,決議草案的序言部分不僅應提到黎巴嫩總理福阿德·西尼烏拉的來信,而且也應提到該國總統埃米勒·拉胡德的來信。

  決議草案案文未能體現俄羅斯提出的措辭。有鑑於此,我們擬對該決議草案投棄權票。我們感到遺憾的是,如此倉促地將一項存在重大法律缺陷的決議草案付諸表決,將使俄羅斯聯邦和安全理事會其它成員無法給予支持。

  主席以英語發言):安理會現在將就其面前的決議草案作出決定。

  進行了舉手表決。

贊成

  比利時、剛果、法國、加納、意大利、巴拿馬、秘魯、斯洛伐克、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美利堅合眾國

反對

  無

棄權

  中國、印度尼西亞、卡塔爾、俄羅斯聯邦、南非

  主席以英語發言):表決結果如下:10 票贊成、零票反對,5 票棄權。決議草案獲得通過,成為第1757(2007)號決議。

  德拉薩布利埃先生(法國)(以法語發言):法國歡迎通過第1757(2007)號決議。應黎巴嫩政府的要求,它將於2007年6月10日生效,除非在該日期之前能夠就設立黎巴嫩問題特別法庭協定所載各項規定找到一種內部解決辦法。

  這是一項具有重要意義的決定,其原因有若干方面。首先是伸張正義,因為它為審判對2005年2月14日導致黎巴嫩前總理拉菲克·哈里里喪生的攻擊行為以及對2004年10月以來黎巴嫩境內其他恐怖襲擊事件負有責任的人,開闢了道路。它確立了國際獨立調查委員會工作的必要延續性。

  這項決定對於黎巴嫩的和平也具有重要意義。伸張正義不可能阻礙穩定。所有黎巴嫩人都反對有罪不罰現象,是和平的重要保障。

  最後,對於聯合國,特別是安全理事會的信譽來說,這項決定也具有重要意義。安全理事會一直堅持不懈地致力於在黎巴嫩境內查明真相。

  今天,安理會可以為自己沒有在目前僵局面前放棄努力而感到自豪。黎巴嫩政府、秘書長及其法律顧問曾若干次向安理會報告了這一僵局。安理會可以自豪地說,它承擔起了責任,幫助黎巴嫩克服其所面臨的障礙並在恢復獨立與主權的道路上繼續前進。

  埃米爾·瓊斯·帕里爵士(聯合王國)(以英語發言):聯合王國歡迎通過第1757(2007)號決議。擬議設立的法庭對於黎巴嫩,對於伸張正義,對於該區域來說,都是至關重要的。通過黎巴嫩國內程序來設立法庭的過程受到了阻礙。因此,安理會被要求通過一項具有約束力的決定,設立該法庭。

  這不是肆意干涉或干預一個主權國家的內政。這是安理會經過深思熟慮後作出的反應,是應黎巴嫩政府的請求而採取的適當行動,其目的是克服黎巴嫩國內程序中持續存在的僵局。儘管各方在黎巴嫩內部為找到一種解決辦法作了長期而認真的努力,此一僵局仍繼續存在。

  聯合王國長期以來一直認為,為使這項決定具有約束力,除其他外,有必要根據第七章通過這樣一項決議。援引第七章不帶有任何其他含義,只是要使這項決定具有約束力。因此,聯合王國支持這項決議,我們希望黎巴嫩所有各方現在能夠一道努力,作出必要決定,在正式設立法庭的基礎之上,採取進一步行動。

  博托-貝納萊斯先生(秘魯)(以西班牙語發言):秘魯決定支持這項決議,是因為它致力於消除有罪不罰現象,這也是出於它打擊恐怖主義的堅定立場,此外還因為它認為這項決議是克服在設立黎巴嫩問題特別法庭問題上所存在的立法方面僵局的唯一途徑,這是鑑於有必要確保正義得到伸張,而伸張正義對於促進和平與安全來說,至關重要。

  秘魯考慮到,黎巴嫩議會中的大多數議員都已充分證明他們堅定決心批准設立特別法庭的協定,審判被國際獨立調查委員會確認為通過恐怖主義手段實施出於政治動機的罪行的推定肇事者。因此,我們希望黎巴嫩議會能夠舉行會議,以便在我們剛才通過的決議中設想的時間範圍內完成通過和批准協定的內部憲法程序。

  在支持這項決議的同時,鑑於所存在的特殊政治環境,秘魯重申尊重和堅持國際法。因此,在確認此案屬於特殊情況的同時,我們認為,通過安全理事會行使《聯合國憲章》第七章規定的權力,以一項決議的方式,在黎巴嫩與聯合國之間簽署協議,此種做法不得構成一種先例,適用於此案範圍之外的其他情況。

  韋貝克先生(比利時)(以法語發言):比利時對所審議的決議投了贊成票。安全理事會通過這項決議,確認了它一貫採取的立場,安理會一直本着這一立場,持續致力於維護一個主權、獨立的黎巴嫩的穩定與和平。伸張正義的責任和消除有罪不罰現象的鬥爭對於黎巴嫩的穩定來說,至關重要。這一堅定立場一直指導安理會開展涉及設立國際獨立調查委員會和國際法庭的工作。

  同樣也是這一評估結論促使我國代表團支持這項新決議,並成為其提案國。這項決議並不影響黎巴嫩人之間尚待達成的、我們一直要求的協議。安全理事會今天通過第1757(2007)號決議,為黎巴嫩政府努力加強法治,從而為所有黎巴嫩人造福,提供了毫無保留的支持。

  馬圖洛伊先生(斯洛伐克)(以英語發言):我們歡迎通過第1757(2007)號決議。我們支持這項決議是因為我們認為,不能允許和容忍有罪不罰現象的存在。任何罪行的肇事者都必須繩之以法。法治必須在所有地方得到所有人的尊重。法庭的設立對於詳盡調查出於政治動機實施的暴力案件——事實上的恐怖主義案件,對於將這些殘暴罪行的肇事者繩之以法來說,至關重要。

  鑑於在這個無法通過黎巴嫩憲政手段來解決的問題上,一切現有手段均已不幸用盡,因此安全理事會必須繼續承擔職責,並通過一項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決議,確保聯合國與黎巴嫩共和國之間的協議得到執行。

  我們認為,這個問題的解決將有助於黎巴嫩局勢的穩定以及民族和解進程。

  斯帕塔福拉先生(意大利)(以英語發言):我只想表示贊同其他提案國的看法。我們希望能通過這項決議表明我們對黎巴嫩政府以及對黎巴嫩主權和獨立的堅定支持,並表示我們相信,伸張正義是該國實現和解,進而走向穩定的一個條件。我們的確希望,在今後數日和數星期內,黎巴嫩境內各派內部勢力和行為方將會找到落實協議的辦法和適當途徑。

  主席以英語發言):我現在以美利堅合眾國代表的身份發言。

  我們歡迎有關設立黎巴嫩問題特別法庭的第1757(2007)號決議獲得通過。安全理事會通過這項決議,表明它致力於這樣一項原則,即黎巴嫩或其它地方的政治暗殺不容逃避懲罰。殺害拉菲克·哈里里和許多其他人的兇手將被繩之以法並為其罪行負責。法庭也將有助於阻遏未來的政治暗殺。那些可能蠢蠢欲動,想要犯同樣罪行的人將會知道,在黎巴嫩實行政治暴力和恐嚇將是有後果的。

  我們知道,安理會現在採取行動是必要和正確的。安理會於2006年11月21日批准了法庭的《協定》和《規約》。自那以來,黎巴嫩合法和民主選舉 的政府和議會的大多數利用各種可能的手段,試圖說服議會議長履行其召開議會的憲法職責,以便能夠採取有關法庭的最後行動,但是毫無成效。

  若干有影響力的方面訪問了黎巴嫩,以期找到一個能夠召開議會的框架。這些方面包括阿拉伯聯盟、聯合國法律顧問尼古拉·米歇爾和秘書長本人。在為尋找解決該國所面臨的僵局作出五個月的不懈努力之後,西尼烏拉總理於5 月14 日寫信給秘書長(S/2007/281,附件),要求把這一事項提交安全理事會,以便安理會能夠作出設立特別法庭的有約束力的決定。一天之後,秘書長在得出已經作出一切外交努力的結論之後,同意了總理的請求。

  我們本來希望黎巴嫩方面批准法庭的《協定》和《規約》,但我們知道這是不可能的。無人可說黎巴嫩政府、秘書長或安全理事會沒有嘗試除了安理會採取關於法庭的行動之外的各種可能的選擇。但反對法庭的人極力使這種選擇成為不可能。

  我們聽到許多人警告這對黎巴嫩和平與穩定的危險。我們敦促各方在今後的日子裡採取負責任的行動,並遵守其支持黎巴嫩主權和政治獨立的義務。

  就我們而言,我們得出結論,即不採取支持黎巴嫩的行動是不可接受的。沒有正義就不會有和平或穩定。

  最後,美國重申對黎巴嫩的支持。我們相信,隨着本決議的通過,安全理事會將履行其支持黎巴嫩尋求正義的承諾。

  我現在恢復行使安全理事會主席的職責。

  我現在請黎巴嫩文化部長兼臨時外交部長塔里克·米特里先生閣下發言。

  米特里先生(黎巴嫩)(以阿拉伯語發言):我謹代表黎巴嫩政府衷心感謝安全理事會在國際法基本原則和《聯合國憲章》基礎上對黎巴嫩的獨立、主權、安全和自由所表示的持續支持。特別是在過去兩年中,安理會從未猶豫對黎巴嫩及其獨立表示同情、支持和承諾。

  實際上,自從它通過設立一個獨立調查委員會的決議,以調查已故總理拉菲克·哈里里及其隨行成員遇刺一事以來,以及在查明這一恐怖罪行和2004年10月以來所犯其他政治暗殺和未遂暗殺行徑的兇手的努力中,安理會一貫支持黎巴嫩。安理會為確保將罪犯繩之以法和不容他們逃避懲罰而通過了重要決議。這些決議都具有約束力,以確保伸張正義。

  安理會不容置質疑地表明了對黎巴嫩的承諾。去年夏天,當我國遭到以色列的破滅性和罪惡侵略時,安理會支持了我國。安理會呼籲國際社會發揮作用,制止那次侵略,並為保護黎巴嫩的主權和領土完整在各級提供必要的援助和支持。上周,安理會再次重申對黎巴嫩的支持,譴責了企圖損害我國安全、穩定與活力以及我國所發揮的作用的恐怖行徑,而我國是在溫和、開放、民主和自由的基礎上發揮作用的。

  今天,安全理事會通過了一個案文,為按照以非常專業化的方式精心制定的達到最高法律標準的方法來設立黎巴嫩問題特別法庭奠定了基礎。我謹向決議提案國以及投贊成票的國家表示最熱烈的感謝,它們這樣做加強了聯合國在履行其職責和幫助黎巴嫩伸張正義並保護和平與安全方面的信譽和效力。

  我也謹藉此機會對在表決中棄權的國家表示最熱烈的感謝。儘管它們對安理會剛才通過的決議表示了保留意見,但它們再次重申致力於設立黎巴嫩問題特別法庭的最為重要的正義原則,以查明兇手並阻遏對我們的自由和主權的損害。

  我們也最熱烈地感謝秘書長本人對繼續處理黎巴嫩局勢的承諾,以及他對這一局勢的同情和關心,由於他對設立法庭的堅定不移的承諾,黎巴嫩局勢一直是他的最高優先事項之一。此外,我們謹感謝他的同事們的努力。

  我們讚揚有利於秘書長的代表與黎巴嫩政府之間的合作的積極氣氛。我們取得今天的結果是因為黎巴嫩政府和聯合國作出了長期的共同努力。為了通過法庭的《規約》,按照黎巴嫩憲法的條款執行聯合國與黎巴嫩政府之間的協定,並確保黎巴嫩議會也這樣做,已經抓住了每一個機會。

  我們為設立該法庭作出了努力,因為黎巴嫩國內一致同意設立法庭,該決議和我們的全國對話都反映了這一點。阿拉伯世界也一致同意設立該法庭,但我們通過該決議的道路卻障礙重重。議會不能舉行會議討論設立法庭的問題,儘管大多數議員都呼籲舉行此種會議。

  現在這是黎巴嫩人恢復其基本權利、最重要的是踏上尋求真相之路的一次機會。調查真相,必須查明那些以任何方式參與針對我國領導人的恐怖犯罪的人,首先從暗殺前總理哈里里的事件入手,包括暗殺新聞記者、議員、作家和傑出學者的事件。

  黎巴嫩問題特別法庭一定會對恐怖活動起到威懾作用,因此,今天的決議將有助於保護黎巴嫩人民,增進自由,使我們得以擺脫此種威脅,從而邁 步向前。

  今天的決議並不反映一方對另一方的勝利。正義才是勝利者。它也不意味着某個黎巴嫩群體現在自認為比其他群體強大或享有對其他群體不利的國際社會的支持。相反,該決議將有助於加強法治和鞏固民主基礎。它將增強司法領域相對於政治領域的獨立,而這正是全體黎巴嫩人民所尋求的。因此,決議符合尋求同步推進正義和穩定的所有黎巴嫩人的利益。

  任何人都不能指望強迫黎巴嫩人在尋求正義和他們享有和平、安全和穩定的權利之間作出選擇,強迫黎巴嫩人選擇一種道路而非另一種道路,或將對黎巴嫩人施行的犯罪的責任歸咎於受害者,按照任何標準都是不能接受的。根據今天通過的決議和以往決議,安理會已表示致力於正義和穩定。決議還回顧了發生在黎巴嫩的所有暗殺事件和那裡的當前局勢,其局勢威脅的不僅是該地區而且是整個世界的和平與穩定。

  因此,我們今天只能紀念黎巴嫩全國各地的受害者、總理哈里里烈士和在恐怖分子手中倒下的所有烈士。我們對他們說,真相是通向自由、正義與和解之路。黎巴嫩將因此而得到拯救。

  主席以英語發言):我的名單上已沒有其他發言者了。

  安全理事會就此結束現階段對其議程上項目的審議。安全理事會將繼續處理此案。

  下午4時5分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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