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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安理會第1302號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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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安理會第1301(2000)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1302(2000)號決議
2000年6月8日安全理事會第4152次會議通過
聯合國安理會第1303(2000)號決議

安全理事會

回顧其以往各項有關決議,尤其是1995年4月14日第986(1995)號、1997年6月4日第1111(1997)號、1997年9月12日第1129(1997)號、1997年12月4日第1143(1997)號、1998年2月20日第1153(1998)號、1998年6月19日第1175(1998)號、1998年11月24日第1210(1998)號、1999年5月21日第1242(1999)號、1999年10月4日第1266(1999)號、1999年11月19日第1275(1999)號、1999年12月3日第1280(1999)號、1999年12月10日第1281(1999)號、1999年12月17日第1284(1999)號和2000年3月31日第1293(2000)號決議,
深信必須作為暫時措施,繼續向伊拉克人民提供人道主義必需品,直到伊拉克政府履行各項有關決議、特別是1991年4月3日第687(1991)號決議,使安理會能夠根據這些決議的規定就1990年8月6日第661(1990)號決議規定的禁令採取進一步行動,
又深信人道主義物品必須公平分配給伊拉克全境各階層的人民,
決心改善伊拉克境內的人道主義狀況,
重申所有會員國對伊拉克主權和領土完整的承諾,
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七章採取行動
1. 決定第986(1995)號決議的各項規定,除第4、11和12段所載和受第1284(1999)號決議第15段限制的規定外,應在2000年6月9日東部夏令時間0時1分起新的180天期間內繼續有效;
2. 還決定在上文第1段所指的180天期間內各國進口原產於伊拉克的石油和石油產品,包括與此有關的金融和其他必要交易所產生的款額,應繼續在秘書處活動的範圍內優先撥付秘書長在其1998年2月1日的報告(S/1998/90)中建議提供給糧食/營養和保健部門的數額,上述期間所產生的款額中13%應用於第986(1995)號決議第8(b)段所指的用途;
3. 秘書長繼續採取必要行動,確保本決議的切實有效執行,並繼續按需要加強聯合國在伊拉克境內的觀察進程,以便向安理會作出所需保證:按照本決議購得的物品都得到公平分配,以及所有核准採購的用品,包括雙重用途的物品和備件,都用於核定的用途;
4. 還決定在上文第1段生效後90天以及再在180天期間終了前,對本決議執行情況的各個方面進行徹底審查,並表示打算在該期間終了前,有利地考慮適當延長本決議的規定,但須上述報告表明這些規定的執行令人滿意;
5. 秘書長在本決議生效後90天向安理會報告本決議執行情況,還請秘書長根據聯合國駐伊拉克人員的觀察,並與伊拉克政府協商,在180天期間終了前,向安理會報告伊拉克對按照第986(1995)號決議第8(a)段籌款支付的醫藥、衛生用品、食品以及民用必需物資與用品是否確保公平分配,並在其簡報和報告內列入他對收入是否足以支付伊拉克的人道主義需要的任何意見;
6. 第661(1990)號決議所設委員會與秘書長密切協調,在上文第1段生效後以及在180天期間終了前,向安理會報告第986(1995)號決議第1、2、6、8、9和10段各項安排的執行情況;
7. 秘書長至遲於2000年8月10日同第661(1990)號決議所設委員會協商任命所需增加的監督員,以便按照第986(1995)號決議第1段和第661(1990)號決議所設委員會的程序,核准石油和石油產品的出口合同;
8. 第661(1990)號決議所設委員會根據秘書長的建議,在30天之後核准水和公共衛生基本用品清單,決定,雖有第661(1990)號決議第3段和第687(1991)號決議第20段的規定,但除第1051(1996)號決議規定所涉物品外,供應這些用品將不再提交該委員會核准,但應通知秘書長和按照第986(1995)號決議第8(a)和8(b)段的規定付款;並秘書長及時將收到的所有這類通知和採取的行動通知委員會;
9. 決定第986(1995)號決議第7段所設代管帳戶中依照本決議產生的款項,最多可提取總額6億美元用於支付按第1175(1998)號決議第2段和第1284(1999)號決議第18段核准的合同所直接產生的任何合理開支,但應在伊拉克境內支付的開支除外,並表示打算對延長這一措施作出有利的考慮;
10. 決定代管帳戶中因根據第1284(1999)號決議第20段暫停執行而留下的款項應用於第986(1995)號決議第8(a)段規定的用途,還決定第1284(1999)號決議第20段仍然有效並適用於上文第1段所指新的180天期間,無需經過進一步延期;
11. 歡迎第661(1990)號決議所設委員會為迅速審查申請而作出的努力,並鼓勵該委員會在這方面作出進一步努力;
12. 籲請伊拉克政府採取一切必要的額外步驟,執行第1284(1999)號決議第27段,並秘書長定期審查和報告這些措施的執行情況;
13. 秘書長就第986(1995)號決議第1(a)和第6段的執行向第661(1990)號決議所設委員會提出建議,以儘量減少在將購買伊拉克石油和石油產品的全部貨款存入第986(1995)號決議第7段所設代管帳戶方面存在的耽擱;
14. 秘書長就提取利用第986(1995)號決議第8(d)段所設帳戶內過多的款項,特別是用於該決議第8(a)和第8(b)段規定的用途,向第661(1990)號決議所設委員會提出建議;
15. 促請所有國家,特別是伊拉克政府,對本決議的有效執行給予充分合作;
16. 籲請所有國家繼續提供合作,及時提出申請和迅速頒發出口執照,便利第661(1990)號決議所設委員會核准的人道主義用品的運輸,並在其權限內採取一切其他適當措施以確保急需的人道主義用品儘快運給伊拉克人民;
17. 強調必須繼續確保尊重在伊拉克境內與執行本決議直接有關的所有人員的安全和保障;
18. 秘書長任命獨立專家,負責在2000年11月26日前,在現有各項決議框架內,編寫關於伊拉克境內人道主義局勢的全面報告和分析,其中說明這一局勢造成的現有人道主義需求,並就滿足這些需求提出建議;
19. 決定繼續處理此案。

第4152次會議一致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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