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1476號決議
外觀
← | 聯合國安理會第1475(2003)號決議 | 聯合國安理會第1476(2003)號決議 2003年4月24日安全理事會第4743次會議通過 |
聯合國安理會第1477(2003)號決議 |
安全理事會,
- 回顧以往關於向伊拉克人民提供人道主義救濟的各項決議,特別是1990年8月6日第661(1990)號、1995年4月14日第986(1995)號、2002年5月14日第1409(2002)號、2002年12月30日第1454(2002)號和2003年3月28日第1472(2003)號決議,
- 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七章採取行動,
- 1. 決定第1472(2003)號決議第4段所載各項規定應保持有效至2003年6月3日,並可由安理會進一步延長;
- 2. 決定繼續處理此案。
第4743次會議一致通過。
本作品來自聯合國官方文件。此組織之政策為於公有領域保存其大部份文獻,以儘可能廣泛宣傳聯合國出版物。
根據ST/AI/189/Add.9/Rev.2第2條(僅供英文版),下列聯合國文件在全球屬於公有領域:
- 官方紀錄(會議、逐字、摘要記錄等);
- 帶有聯合國標誌發佈的文獻;
- 主要設計通知公眾關於聯合國活動的公開訊息資料(不含供銷售的公開訊息資料)。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