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1527號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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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理事會,
- 重申其以前關於科特迪瓦的各項決議,特別是2003年11月13日第1514(2003)號、2003年8月4日第1498(2003)號和2003年2月4日第1464(2003)號決議,
- 重申對科特迪瓦主權、獨立、領土完整和統一的堅定承諾,並回顧睦鄰、互不干涉和合作原則在該區域各國關係中的重要性,
- 又重申安理會贊同2003年1月24日科特迪瓦各派政治力量在利納-馬庫錫簽署、並經2003年1月25日和26日在巴黎舉行的科特迪瓦問題國家元首會議批准的協定(S/2003/99)(《利納-馬庫錫協定》),
- 強調必須完全和無條件地執行《利納-馬庫錫協定》規定的措施,並滿意地注意到最近在這方面取得的進展,
- 回顧安理會完全支持西非國家經濟共同體(西非經共體)和法國推動和平解決衝突的努力,並特別歡迎西非經共體科特迪瓦特派團(西非駐科團)為穩定該國局勢所採取的有效行動以及非洲聯盟致力於支持科特迪瓦全國和解進程,
- 注意到2003年11月10日科特迪瓦共和國總統給安全理事會的信,其中要求將聯合國科特迪瓦特派團(聯科特派團)轉變為維持和平行動,
- 注意到需要聯科特派團繼續執行第1479(2003)號決議規定的任務,
- 申明準備審議秘書長2004年1月6日報告(S/2004/3)中的建議,以及需要協調聯合國在西非的努力,
- 關心地注意到科特迪瓦的穩定繼續面臨挑戰,並認定科特迪瓦的局勢仍然對該區域的國際和平與安全構成威脅,
- 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七章採取行動,
- 1. 決定將聯合國科特迪瓦特派團(聯科特派團)的任務期限延長2004年2月27日,
- 2. 決定將給予參加西非經共體部隊的會員國和支持它們的法國部隊的授權延長到2004年2月27日,
- 3. 讚賞地注意到秘書長2004年1月6日關於科特迪瓦的報告,
- 4. 呼籲《利納-馬庫錫協定》簽署各方迅速履行該協定所規定的責任,
- 5. 還呼籲簽署各方採取秘書長報告第86段所要求的步驟,並表示安理會準備幫助它們實現持久和平與穩定,
- 6. 請秘書長,在安全理事會按秘書長報告第61段的建議就加強聯合國在科特迪瓦的駐在作出決定前,為可能在安理會作出決定後五個星期之內部署維和行動做好準備,
- 7. 決定繼續積極處理此案。
第4909次會議一致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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