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1734號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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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理事會,
- 回顧其以往關於塞拉利昂局勢的各項決議和主席聲明,特別是第1688(2006)號和第1620(2005)號決議,
- 讚揚聯合國塞拉利昂綜合辦事處(聯塞綜合辦)為塞拉利昂衝突後復原及該國的和平、安全與發展作出寶貴貢獻,
- 審議了秘書長11月28日的報告(S/2006/922),並歡迎他提出建議,將聯塞綜合辦的任務再延長12個月,至2007年12月31日,以便繼續向塞拉利昂政府提供建設和平協助和籌備2007年7月的大選,
- 注意到11月27日塞拉利昂總統寫信給秘書長,同樣強調需要將聯塞綜合辦的任期再延長12個月,
- 強調2007年7月的選舉和廣泛接受選舉結果將是一個表明塞拉利昂的和平與穩定具有可持續性的重要里程碑,應有助於確定聯塞綜合辦的撤出戰略,
- 強調聯合國系統和國際社會必須繼續提供支持,尤其是通過加強塞拉利昂政府的能力,以促進塞拉利昂的長期和平、安全與發展,
- 注意到建設和平委員會於10月12日和12月13日召開專門討論具體國家問題的會議,討論了塞拉利昂境內建設和平工作的四個重點領域和這些領域中存在的差距,提出了下一階段建設和平的步驟,並注意到塞拉利昂政府決心協調國內工作並確定優先事項,與聯塞綜合辦、捐助方、國際機構、民間社會和私人部門合作推進這些優先事項,以便協助實現可持續和平,
- 欣見在改革塞拉利昂安全部門,特別是在建立塞拉利昂武裝部隊和警察的職業精神方面取得的進展,敦促進一步加強和理順安全架構,使警察和武裝部隊具有長期可持續性,並能有效完成其任務,尤其是與2007年7月選舉有關的任務,
- 欣見2006年7月啟動了主要捐助方與塞拉利昂政府商定的《改善施政和問責協定》,該項協定規定了10項重大施政承諾,包括反腐、公共採購、公務員制度改革和民主,以及提高援助效力的另外10個捐助方參與原則,
- 再次感謝塞拉利昂問題特別法庭開展工作,為在塞拉利昂和次區域實現和解和建立法治作出重大貢獻,強調法庭即將對利比里亞前總統查爾斯·泰勒進行審判以及在其他審判中取得進展的重要性,重申安理會期待法庭迅速完成其工作,為此注意到秘書長11月27日的信,並呼籲會員國向法庭提供慷慨捐助,
- 鼓勵馬諾河聯盟和其他區域組織成員國繼續進行對話,以便建立區域和平與安全,
- 1. 決定將第1620(2005)號決議概述的聯塞綜合辦的任務規定延長至2007年12月31日;
- 2. 批准按秘書長11月28日報告第70段中的建議,在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0月31日期間增加聯塞綜合辦的人數,以便加強聯塞綜合辦為選舉提供的支助及其在塞拉利昂其他地方開展工作的能力;
- 3. 籲請秘書長在選舉臨近時對聯塞綜合辦的作用進行一次全面評估,以便擬訂撤出戰略;
- 4. 呼籲塞拉利昂所有各方表明它們完全致力於民主進程,並確保2007年總統選舉和議會選舉是和平、透明、自由和公正的;
- 5. 呼籲塞拉利昂政府為選舉機構提供必要的支助,並促請各會員國提供技術和物質支助,包括幫助解決選舉預算短缺的經費;
- 6. 強調塞拉利昂政府對本國的建設和平、安全以及長期發展負有主要責任,並鼓勵塞拉利昂政府繼續與建設和平委員會和國際捐助方密切接觸,以便繼續向該國政府提供支助;
- 7. 呼籲塞拉利昂政府、聯塞綜合辦和該國的所有其他利益攸關方加大努力,促進善治,具體做法包括繼續採取措施打擊腐敗,改進問責制,促進私人部門的發展以創造財富和就業機會,加強司法機構和促進人權;
- 8. 呼籲塞拉利昂政府加速執行真相與和解委員會的建議,並呼籲各會員國協助塞拉利昂政府為國家人權委員會的活動提供經費;
- 9. 強調第1325(2000)號決議所確認的、婦女在預防和解決衝突以及建設和平方面的重要作用,強調在落實聯塞綜合辦任務的所有方面時均應顧及性別因素,為此欣見聯塞綜合辦制定的行動計劃,鼓勵聯塞綜合辦在這一領域與塞拉利昂政府合作,並請秘書長確保聯塞綜合辦有充足的能力、專門知識和資源來開展這一工作;
- 10. 請秘書長在向安理會提交報告時,酌情說明在整個聯塞綜合辦顧及性別因素方面,在涉及婦女和女孩境況的其它所有方面,特別是需要保護她們不受基於性別的暴力的危害方面,取得的進展;
- 11. 欣見聯塞綜合辦努力執行秘書長對性剝削和性虐待採取的零容忍政策,以確保其人員充分遵守聯合國行為守則;
- 12. 請秘書長定期向安理會通報執行聯塞綜合辦的任務以及本決議的進展情況;
- 13. 決定繼續積極處理此案。
第5608次會議一致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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