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1805號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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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安理會第1804(2008)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1805(2008)號決議
2008年3月20日安全理事會第5856次會議通過
聯合國安理會第1806(2008)號決議

安全理事會

重申一切形式和表現的恐怖主義都是對和平與安全的最嚴重威脅之一,任何恐怖主義行為,不論其動機為何,在何地、何時發生、何人所為,都是不可開脫的犯罪行為,繼續決心進一步推動加強全球消除這一禍害的整體努力的效力,
回顧設立反恐怖主義委員會(反恐委員會)的2001年9月28日第1373(2001)號決議,又回顧關於恐怖行為對國際和平與安全造成的威脅的其他決議,
回顧特別是有關反恐怖主義委員會執行局(反恐執行局)的2004年3月26日第1535(2004)號決議和2007年12月10日第1787(2007)號決議,
還回顧2005年12月21日(S/PRST/2005/64)和2006年12月20日(S/PRST/2006/56)安全理事會主席聲明中載述的以往對反恐執行局的審查,重申安理會在聲明中所作的結論,
歡迎反恐執行局執行主任提交的該執行局訂正組織計劃(S/2008/80)和其中所載的建議,
讚賞地注意到反恐執行局強調合作、透明和公平的指導原則並表示打算實施一個更加積極主動的溝通戰略,
強調聯合國在全球反恐鬥爭中的核心作用,歡迎大會通過2006年9月8日《聯合國全球反恐戰略》(A/60/288),並歡迎設立反恐執行工作隊,以確保聯合國系統反恐努力的整體協調一致,
提醒各國必須確保其採取的任何打擊恐怖主義措施都符合國際法規定的所有義務,並應按照國際法,尤其是國際人權法、難民法和人道主義法實行這類措施,回顧反恐執行局應繼續根據其授權任務,就與確定及實施有效執行第1373(2001)號第1624(2005)號決議的措施有關的、涉及這類法律的問題,向反恐委員會提供諮詢意見,
1. 強調反恐委員會的首要目標是確保全面執行第1373(2001)號決議,回顧反恐執行局在支持反恐委員會履行授權任務方面的重要作用;
2. 決定反恐執行局繼續作為接受反恐委員會政策指導的一項特別政治任務開展運作,任期到2010年12月31日為止,還決定至遲於2009年6月30日進行一次臨時審查,以及在其授權任務結束前全面審議反恐執行局的工作;
3. 歡迎並申明反恐委員會認可經訂正的「反恐怖主義委員會執行局組織計劃(S/2008/80)」中載述的各項建議;
4. 敦促反恐執行局繼續加強自身作用,協助為執行第1373(2001)號決議提供技術援助,以便通過滿足會員國的反恐需求,提高會員國打擊恐怖主義的能力;
5. 強調反恐執行局、反恐委員會和會員國之間就包括會員國制訂相關執行戰略在內的各種問題開展有針對性對話的重要性,鼓勵反恐委員會和反恐執行局安排與會員國召開各種形式的會議;
6. 敦促反恐執行局也加強與相關國際、區域和次區域組織的合作,以期提高會員國全面執行第1373(2001)號決議和協助提供技術援助的能力;
7. 鼓勵反恐執行局繼續依照第1624(2005)號決議第6段的規定,為反恐委員會與會員國一道全面執行這項決議提供必要支持;
8. 又歡迎反恐執行局執行主任的情況通報,期待「第1373(2001)號決議全球執行情況調查」,指示反恐委員會提交關於該決議執行情況的年度報告,其中應載述其意見和建議;
9. 反恐委員會除第8段要求的報告外,至少每180天通過委員會主席,並酌情結合第1267(1999)號決議所設委員會主席和第1540(2004)號決議所設委員會主席提交的報告,向安理會口頭報告反恐委員會和反恐執行局的總體工作,並鼓勵向所有感興趣的會員國非正式通報情況;
10. 重申需要加強反恐委員會、第1267(1999)號決議所設委員會和第1540(2004)號決議所設委員會以及其各自專家組之間的現有合作,包括酌情加強信息共享,協調訪問各國,提供技術援助以及處理牽涉所有三個委員會的其他事項,表示打算就共同關心的領域向各委員會提供指導,以便更好地協調反恐努力;
11. 歡迎並強調反恐執行局必須按照《聯合國全球反恐戰略》,包括在為確保聯合國系統反恐努力整體協調一致而設立的反恐執行工作隊內部,隨時準備積極參加和支持所有相關活動。

第5856次會議一致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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