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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安理會第2285號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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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4(2016) 聯合國安理會第2285(2016)號決議
S/RES/2285(2016)
2016年4月29日
發布機關: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2286(2016)
本作品收錄於《Portal:聯合國安理會2016年決議

第7684次會議以10票贊成,2票反對(烏拉圭、委內瑞拉玻利瓦爾共和國),3票棄權(安哥拉、新西蘭、俄羅斯聯邦)通過

聯合國 S/RES/2285 (2016)

安全理事會 Distr.: General
29 April 2016

第2285(2016)號決議

安全理事會2016年4月29日第7684次會議通過

安全理事會,

回顧重申以往關於西撒哈拉的各項決議,

重申堅決支持秘書長及其個人特使為執行第1754(2007)、第1783(2007)、第1813(2008)、第1871(2009)、第1920(2010)、第1979(2011)、第2044(2012)、第2099(2013)、第2152(2014)和第2218(2015)號決議所作的努力,

重申致力於協助雙方達成公正、持久和彼此可以接受的政治解決,規定西撒哈拉人民在符合《聯合國憲章》原則和宗旨的安排下實行自決,並注意到雙方在這方面的作用和責任,

再次促請雙方和鄰國同聯合國以及在彼此間進一步通力合作,加強參與,以結束目前的僵局,在謀求政治解決方面取得進展,

認識到實現這一長期爭端的政治解決和加強阿拉伯馬格里布聯盟成員國之間的合作將有助於薩赫勒區域的穩定與安全,

歡迎秘書長做出努力,不斷密切審查包括聯合國西撒哈拉全民投票特派團(西撒特派團)在內的所有維和行動,重申安理會需要對維持和平行動的部署採用嚴格的戰略性做法,並有效管理資源,

確認西撒特派團在實地發揮重要作用,並確認它需要全面執行其任務,

對違反現有協議的行為表示關切促請雙方遵守其相關義務,

注意到摩洛哥2007年4月11日提交給秘書長的提案和摩洛哥為推動這一進程以謀求解決作出認真、可信的努力,又注意到波利薩里奧陣線2007年4月10日提交給秘書長的提案,

為此鼓勵雙方進一步表明謀求解決的政治意願,包括進一步討論對方的提案,

注意到在秘書長主持下舉行的四輪談判,確認雙方承諾繼續進行談判的重要性,

鼓勵雙方恢復與難民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的合作,以執行2012年1月修訂的關於建立信任措施的行動計劃,包括執行重點讓因衝突分離40多年的人建立聯繫的方案,

強調改善西撒哈拉和廷杜夫難民營人權情況的重要性,鼓勵雙方與國際社會合作,在銘記國際法為其規定的相關義務的同時,制訂和執行獨立和可信的措施,確保人權充分得到尊重,

鼓勵雙方繼續各自做出努力,在西撒哈拉和廷杜夫難民營進一步促進和保護人權,包括表達自由和結社自由,

為此歡迎摩洛哥最近採取的步驟和舉措,歡迎在達赫拉和阿尤恩開展工作的人權委員會國家理事會發揮作用,並歡迎摩洛哥與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特別程序進行溝通,

讚揚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人權高專辦)2015年4月對西撒哈拉並於2015年7月至8月對廷杜夫難民營進行技術訪問,大力鼓勵繼續充分與人權高專辦合作,包括為今後再訪問該地區提供便利,

認識到2015年10月的暴雨對廷杜夫難民營產生影響,歡迎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計劃向捐助方通報情況,

再次要求考慮在廷杜夫難民營進行難民登記並鼓勵在這方面做出努力,

強調雙方承諾通過聯合國主持的會談繼續進行談判的重要性,

確認鞏固現狀是不能接受的,還注意到,唯有談判取得進展,才能全面改善西撒哈拉人民的生活品質,

申明全力支持秘書長西撒哈拉問題個人特使克里斯托弗·羅斯大使,支持他為協助雙方談判而開展的工作,為此歡迎他最近採取舉措並正在與雙方和鄰國進行磋商,

申明支持秘書長西撒哈拉問題特別代表兼西撒特派團團長金·博爾達克,

感到遺憾的是,由於西撒特派團包括政治人員在內的大部分文職人員不能在特派團行動區內工作,西撒特派團全面執行任務的能力受到影響,

審議了秘書長2016年4月19日的報告(S/2016/355),

1. 決定將西撒特派團的任務期延至2017年4月30日;

2. 強調西撒特派團迫切需要全面恢復工作;

3. 秘書長在90天內向安理會通報西撒特派團是否已經全面恢復工作,表示安理會打算在西撒特派團尚未全面開展工作的情況下,考慮如何以最佳方式協助實現這一目標;

4. 重申需要全面遵守與西撒特派團達成的有關停火的各項軍事協議,促請雙方全面遵守這些協議;

5. 促請所有各方按照現有協議,全面配合西撒特派團的行動,包括特派團可以自由地與所有對話者進行交談,並採取必要措施保障執行任務的聯合國人員和有關人員的安全和行動暢行無阻;

6. 強調雙方承諾繼續為第五輪談判作準備的重要性,回顧安理會贊同2008年4月14日報告(S/2008/251)中的建議,即雙方必須持現實態度和妥協精神,以便談判取得進展;

7. 促請雙方繼續展示政治意志,在有利於對話的氛圍內做出努力,以進入更密集和更具有實質性的談判階段,從而確保第1754(2007)、第1783(2007)、第1813(2008)、第1871(2009)、第1920(2010)、第1979(2011)、第2044(2012)、第2099(2013)、第2152(2014)和第2218(2015)號決議得到執行和談判取得成功;

8. 申明全力支持秘書長及其個人特使做出的在此背景下謀求解決西撒哈拉問題的承諾,呼籲再次舉行會議和加強接觸;

9. 促請雙方考慮到2006年以來作出的努力和後來的事態發展,繼續在秘書長主持下本着誠意無條件地進行談判,以期達成公正、持久和彼此可以接受的政治解決辦法,規定西撒哈拉人民在符合《聯合國憲章》原則和宗旨的安排下實行自決,並注意到雙方在這方面的作用和責任;

10. 會員國為這些會談提供適當協助;

11. 秘書長定期和至少每年兩次向安全理事會通報他所主持的這些談判的現況和進展,介紹本決議的執行情況、西撒特派團行動面臨的挑戰和已採取哪些步驟應對這些挑戰,表示安理會打算開會聽取和討論他的情況通報,為此還請秘書長在有關任務期結束前提早提供一份關於西撒哈拉局勢的報告;

12. 歡迎雙方和鄰國承諾定期同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開會審查建立信任措施,並在可能時擴大這些措施;

13. 敦促會員國自願捐款,資助雙方商定的建立信任措施,包括讓分離的家人相互訪問的措施,並資助食物方案,以充分滿足人道主義需求;

14. 秘書長繼續採取必要措施,確保西撒特派團全面遵守聯合國對性剝削和性虐待的零容忍政策並隨時向安理會通報情況,敦促部隊派遣國採取適當的預防行動,包括在部署前進行提高認識培訓以及其他行動,確保在發生此類行為時,全面追究本國涉案人員的責任;

15. 決定繼續處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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