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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安理會第2575號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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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4(2021) 聯合國安理會第2575(2021)號決議
S/RES/2575(2021)
2021年5月11日
發布機關: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2576(2021)
本作品收錄於《Portal:聯合國安理會2021年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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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 S/RES/2575 (2021)

安全理事會 Distr.: General
11 May 2021

第2575(2021)號決議

安全理事會2021年5月11日通過

安全理事會,

重申以往有關阿卜耶伊以及蘇丹與南蘇丹邊界沿線局勢的所有決議和主席聲明,着重指出必須予以充分遵守和執行,

重申堅定致力於蘇丹和南蘇丹的主權、獨立、統一和領土完整,

歡迎蘇丹共和國政府和南蘇丹共和國政府繼續合作支持和平、安全與穩定,鼓勵繼續採取此類行動,敦促雙方在建立阿卜耶伊臨時行政和安全安排方面取得進展,並繼續支持發展和人道主義援助工作,

鼓勵非洲聯盟、非洲聯盟高級別執行小組和聯合國秘書長非洲之角問題特使加強與南蘇丹和蘇丹政府的調解作用,大力鼓勵兩國政府按照2011年《蘇丹共和國政府與蘇丹人民解放運動關於阿卜耶伊地區臨時行政和安全安排的協定》的規定,建立阿卜耶伊臨時行政和安全安排,並互動尋找阿卜耶伊最終地位解決方案,

讚揚埃塞俄比亞聯邦民主共和國和聯合國阿卜耶伊臨時安全部隊(聯阿安全部隊)繼續向當事方提供協助,

認識到需不斷審查聯阿安全部隊的配置,以適應當前的安全局勢並制定可行的撤出戰略,該戰略應優先考慮生活在阿卜耶伊的平民的安全保障,考慮到區域穩定,並以蘇丹和南蘇丹管理雙邊爭端的能力提高為基礎,

表示關切的是,聯合國警力部署至安理會所授權的水平這一工作出現延誤,有礙聯阿安全部隊完成安全保障和保護任務,並有可能在阿卜耶伊造成安全真空,還表示關切蘇丹和南蘇丹力圖阻止聯阿安全部隊充分執行任務,包括扣留不簽發警察的簽證,封堵文職副首長的任命以及拒絕給予阿同尼機場准入,而阿同尼機場准入可以緩解聯阿安全部隊的後勤挑戰,降低運輸費用並加強聯阿安全部隊人員的安全保障,

認識到阿卜耶伊以及蘇丹與南蘇丹邊界沿線目前的局勢繼續對國際和平與安全構成威脅,

1. 決定將第1990(2011)號決議第2段規定的聯阿安全部隊任務的期限延長至2021年11月15日,依照《聯合國憲章》第七章採取行動,又決定將第1990(2011)號決議第3段規定的聯阿安全部隊各項工作的期限延長至2021年11月15日,還決定聯阿安全部隊應繼續依照第2550(2020)號決議執行此項任務和各項工作;

2. 決定將第2024(2011)號決議以及第2075(2012)號決議第1段所述聯阿安全部隊修訂任務的期限延長至2021年11月15日,修訂任務規定由聯阿安全部隊為聯合邊界核查與監測機制(邊界核監機制)提供支持,還決定聯阿安全部隊應繼續根據第2550(2020)號決議執行此項任務和各項工作;

3. 維持2550(2020)號決議第4和5段規定的核定部隊和警察人數上限;

4. 重申安全理事會要求蘇丹和南蘇丹兩國政府全力支持聯阿安全部隊執行任務,特別是部署聯阿安全部隊人員,包括為此而消除有礙聯阿安全部隊保護阿卜耶伊平民工作的任何障礙;

5. 重申,除了聯阿安全部隊和阿卜耶伊警察局外,阿卜耶伊地區不應有任何部隊以及當地族群的武裝人員,敦促蘇丹和南蘇丹兩國政府以及當地族群採取一切必要步驟,確保阿卜耶伊切實實現非軍事化,並在這方面與聯阿安全部隊充分合作;

6. 表示注意到秘書長的信(S/2021/322);

7. 秘書長按照最佳做法,至遲於2021年9月30日對聯阿安全部隊進行一次戰略審查並向安全理事會提供審查結果,評估蘇丹與南蘇丹之間和各自境內的近期政治動向,就進一步重組聯阿安全部隊和制定可行的撤出戰略提出詳細建議,其中應優先考慮生活在阿卜耶伊的平民的安全保障,考慮到區域穩定,並包括不受2011年協定限制的聯阿安全部隊撤出戰略備選方案;

8. 秘書長繼續向安全理事會通報第2550(2020)號決議第33段規定的聯阿安全部隊任務的執行進展,至遲於2021年10月15日提交書面報告;

9. 決定繼續積極處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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