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2761號決議
← | 2760(2024) | 聯合國安理會第2761(2024)號決議 S/RES/2761(2024) 2024年12月6日 發布機關: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
2762(2024) |
第9802次會議以15票贊成,0票反對通過 |
聯合國 | S/RES/2761 (2024) |
安全理事會 | Distr.: General 06 December 2024 |
第2761(2024)號決議
2024年12月6日安全理事會第9802次會議通過
安全理事會,
回顧其第2664(2022)號決議和以往關於伊黎伊斯蘭國(達伊沙)和基地組織制裁製度的各項決議,包括第1267(1999)、1989(2011)和2253(2015)號決議,
重申其以往關於對國際和平與安全的威脅的認定,這些威脅促使其在第1267(1999)、1989(2011)和2253(2015)號決議中規定實行制裁措施,
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七章採取行動,
1. 決定第2664(2022)號決議第1段所述規定應繼續適用於1267/1989/2253伊黎伊斯蘭國(達伊沙)和基地組織制裁製度,重申按照第2664(2022)號決議監測這些規定執行情況的重要性;
2. 回顧1267/1989/2253制裁委員會依照第2664(2022)號決議第6段在監測本決議第1段執行情況方面的作用,促請所有國家與該委員會及其第1526(2004)號決議所設分析支助和制裁監測組充分合作執行委員會任務,包括提供委員會在這方面可能需要的信息;
3. 申明安理會有必要審議一切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委員會或監測組所提供關於第1267(1999)號決議和其他相關決議所定措施執行情況的信息,包括可能違反所定措施行為的信息,同時考慮到所報告的濫用非營利組織身份的案件,包括將其作為伊黎伊斯蘭國(達伊沙)、基地組織及其分支機構籌集、移動或劃轉資金的幌子組織的案件,並且審議聯合國緊急救濟協調員依照第2664(2022)決議第5段提交的定期簡報,包括關於人道主義活動對受益人的影響的簡報;
4. 重申要求援用第2664(2022)號決議第1段的提供方作出合理努力,杜絕或在任何情況下最大限度地減少制裁措施所禁止的任何收益經由直接或間接提供或轉移,流向安理會或1267/1989/2253制裁委員會指認的個人或實體,包括為此強化風險管理和相關戰略與程序;
5. 決定繼續處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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