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484號決議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聯合國安理會第483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484號決議
1980年12月19日
聯合國安理會第485號決議
本作品收錄於《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決議
1980年12月19日
第484(1980)號決議


安全理事會

回顧第468(1980)第469(1980)號決議,

注意到大會1980年12月11日第35/122F號決議,

表示嚴重關切以色列驅逐希布倫市市長和哈勒胡勒市市長的行為,

1.重申1949年8月12日《關於戰時保護平民的日內瓦公約》適用於1967年以來被以色列占領的—切阿拉伯領土;

2.要求占領國以色列遵守該公約的各項規定;

3.宣布絕對必要使希布倫市市長和哈勒胡勒市市長返回家鄉重新執掌他們的職責;

4.秘書長就本決議的執行情況儘快提出報告。


第2260次會議一致通過。

本作品來自聯合國官方文件。此組織之政策為於公有領域保存其大部份文獻,以儘可能廣泛宣傳聯合國出版物。

根據ST/AI/189/Add.9/Rev.2第2條(僅供英文版),下列聯合國文件在全球屬於公有領域:

  1. 官方紀錄(會議、逐字、摘要記錄等);
  2. 帶有聯合國標誌發佈的文獻;
  3. 主要設計通知公眾關於聯合國活動的公開訊息資料(不含供銷售的公開訊息資料)。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