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636號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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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安理會第635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636號決議
1989年7月6日
聯合國安理會第637號決議
本作品收錄於《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決議
1989年7月6日
第636(1989)號決議


安全理事會

重申其1988年1月5日第607(1988)號和1988年1月14日第608(1988)號決議,

已經獲悉占領國以色列再度違抗該兩決議,於1989年6月29日驅逐八名巴勒斯坦平民出境,

被占領巴勒斯坦領土局勢表示嚴重關切

回顧1949年8月12日《日內瓦戰時保護平民公約》,特別是其中第47條和第49條,

1.占領國以色列繼續將巴勒斯坦平民驅逐出境,表示深為遺憾

2.要求以色列保證已被驅逐出境的人立即安全返回被占領巴勒斯坦領土,並立即停止把任何其他巴勒斯坦平民驅逐出境;

3.重申1949年8月12日《日內瓦戰時保護平民公約》對1967年以來以色列所占領的、包括耶路撒冷在內的巴勒斯坦領土和其他被占阿拉伯領土適用;

4.決定繼續審議巴勒斯坦局勢。


第2870次會議以14票對零票、1票棄權(美利堅合眾國)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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