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668號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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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9月20日
聯合國安理會第669號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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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9月20日
第668(1990)號決議


安全理事會

深信有必要為柬埔寨衝突尋求早日、公正、持久的和平解決辦法,

注意到1989年7月30日至8月30日舉行的柬埔寨問題巴黎會議取得了進展,就達成全面政治解決方案詳細擬出了涉及各方面的必需要點,

讚賞地注意到中國、法國、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和美利堅合眾國不斷努力,結果達成了柬埔寨衝突全面政治解決方案的框架,

並讚賞地注意到東南亞國家聯盟和參與推動尋求全面政治解決方案的其他國家作出的努力,

又讚賞地注意到作為柬埔寨問題巴黎會議共同主席的印度尼西亞和法國以及該會議的所有與會者努力協助恢復柬埔寨的和平,

注意到這些努力的目的是使柬埔寨人民能夠通過聯合國在中立的政治環境中並在充分尊重柬埔寨國家主權的情況下組織並主持的自由和公正的選舉,行使他們不可剝奪的自決權利,

1.核可柬埔寨衝突全面政治解決方案的框架,並鼓勵中國、法國、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和美利堅合眾國在這方面繼續努力;

2.欣見柬埔寨所有各方在1990年9月10日柬埔寨各方雅加達非正式會議中,接受了該框架的全文,以此作為解決柬埔寨衝突的基礎,並決心予以遵守;

3.並欣見柬埔寨各方承諾同柬埔寨問題巴黎會議的所有與會者充分合作,通過該會議,根據這一框架擬訂出全面政治解決方案;

4.尤其歡迎柬埔寨所有各方在雅加達達成協議,成立全國最高委員會,作為在整個過渡時期中體現柬埔寨獨立、國家主權和統一的唯一合法機構和權力來源;

5.促請全國最高委員會完全按照框架文件,儘快選出委員會主席,以執行上面第4段所述協議;

6.注意到全國最高委員會因此將對外代表柬埔寨,它將指派其代表在聯合國、聯合國各專門機構以及在其他國際機構和國際會議占有柬埔寨的席位;

7.促請衝突各方實行最大限度的自我克制,從而創造必要的和平氣氛,幫助達成和執行全面政治解決方案;

8.籲請巴黎會議兩共同主席加緊協商,以期重新召開會議,會議的任務為擬訂和通過全面政治解決方案並根據上述框架擬訂詳細的執行計劃;

9.促請全國最高委員會、所有柬埔寨人和衝突各方,在這一過程中充分合作;

10.鼓勵秘書長在籌備重開巴黎會議的範圍內,根據本決議,繼續準備性研究,以評估與聯合國作用有關的所涉資源、時間安排和其他問題;

11.籲請所有國家支持實現上述框架所述的全面政治解決方案。


第2941次會議一致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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