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674號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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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10月29日
聯合國安理會第675號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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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10月29日
第674(1990)號決議


安全理事會

回顧其1990年8月2日第660(1990)號、1990年8月6日第661(1990)號、1990年8月9日第662(1990)號、1990年8月18日第664(1990)號、1990年8月25日第665(1990)號、1990年9月13日第666(1990)號、1990年9月16日第667(1990)號和1990年9月25日第670(1990)號決議,

強調迫切需要所有伊拉克部隊立即無條件撤出科威特,恢復科威特的主權、獨立和領土完整及其合法政府的權力,

譴責伊拉克當局及占領部隊違反安全理事會的各項決定、《聯合國憲章》、1949年8月12日《關於戰時保護平民的日內瓦公約》、1961年4月18日《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1963年4月24日《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和國際法,扣留第三國國民為人質、虐待和壓迫科威特及第三國國民,以及做出安理會接獲報告的其他行動,例如銷毀科威特人口記錄、強迫科威特人離境、遷移科威特境內人民、非法毀壞和沒收科威特境內的公私財產,包括醫院用品和設備,

科威特和伊拉克境內的第三國國民,包括這些國家的外交和領事使團人員的處境,表示極度震驚

重申上述《日內瓦公約》適用於科威特,伊拉克作為締約國,有義務充分遵守其全部條款,特別是根據《公約》必須為嚴重違反公約承擔責任,而嚴重違約或命令他人嚴重違約的個人也必須承擔責任,

回顧秘書長為伊拉克和科威特境內的第三國國民的安全與福祉所作出的努力,

深為關切因伊拉克入侵和占領科威特,而使科威特和伊拉克境內的個人付出經濟代價,遭到損失和痛苦,

茲根據《憲章》第七章,


* * *


重申國際社會力求通過和平方式解決國際爭端和衝突,從而達到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的目標,

回顧聯合國及秘書長按照《憲章》的規定在和平解決爭端和衝突方面所發揮的重大作用,

感到震驚伊拉克入侵和占領科威特所造成當前危機的危險,直接威脅着國際和平與安全,並且力求避免局勢進一步惡化,

籲請伊拉克遵守其各項有關決議,特別是第660(1990)662(1990)664(1990)號決議,

重申決心盡力運用政治和外交手段,確保伊拉克遵守其各項決議,


A


1.要求伊拉克當局和占領部隊立即停止和不再扣留第三國國民為人質、虐待和壓迫科威特及第三國的國民以及採取諸如上述安理會獲報的任何其他行動,因為這些行動都違反安理會各項決定、1949年8月12日《關於戰時保護平民的日內瓦公約》、1961年4月18日《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1963年4月24日《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和國際法;

2.各國整理所掌握或獲報的關於伊拉克作出上面第1段所述嚴重違法行為的確鑿資料,並將此種資料提供給安理會;

3.重申要求伊拉克對科威特和伊拉克境內的第三國國民、包括外交和領事使團人員,立即履行其根據《憲章》、上述《日內瓦公約》、《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國際法普遍原理和安理會各項有關決議等應盡的義務;

4.並重申要求伊拉克允許並協助願意離境的第三國國民、包括外交和領事人員立即離開科威特和伊拉克;

5.要求伊拉克保證科威特國民和在科威特及伊拉克境內的第三國國民、包括在科威特境內的外交和領事使團人員,可以立即獲得其安全和福祉所需的食物、水和基本服務;

6.重申要求伊拉克立即保護在科威特和伊拉克境內的外交及領事人員與館舍的安全和福祉,不得採取任何行動阻礙這些外交及領事使團執行職務,包括與本國僑民聯繫和保護他們的人身與利益,並撤銷其關閉駐科威特的外交和領事使團及取消其人員豁免權的命令;

7.秘書長在繼續就伊拉克和科威特境內第三國國民的安全和福祉進行斡旋的範圍內,設法達成本決議第4、5、6段的目標,特別是使科威特國民和駐科威特的外交和領事使團獲得食物、水和基本服務的供應,以及撤出第三國國民;

8.提醒伊拉克,根據國際法,對由於伊拉克入侵和非法占領科威特而造成的科威特及第三國、其國民及企業所遭受的任何損失、損害或傷害,它必須承擔賠償責任;

9.各國收集本國及其國民和企業一切有關索賠的資料,以期按照國際法所可能作出的安排,令伊拉克賠償或作出財政補償;

10.要求伊拉克遵守本決議及安理會以前各項決議的規定,否則,安理會將有必要根據《憲章》採取進一步措施;

11.決定積極地隨時處理此案,直到按照安全理事會各項有關決議,科威特重獲獨立,和平恢復為止;


B


12.信任秘書長提供斡旋,並在他認為適當的情況下進行斡旋和開展外交努力,在第660(1990)662(1990)664(1990)號決議的基礎上和平解決伊拉克侵略和占領科威特所造成的危機,並要求所有國家,包括該區域國家和其他國家,在這個基礎上,遵照《憲章》,為此目的繼續努力,爭取改善局勢和恢復和平、安全與穩定;

13.秘書長向安全理事會報告其斡旋和外交努力的結果。


第2951次會議以13票對0票、2票棄權(古巴和也門)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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