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824號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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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5月6日
聯合國安理會第825號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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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5月6日
第824(1993)號決議


安全理事會

重申所有以往各項有關決議,

又重申波斯尼亞—黑塞哥維那共和國的主權、領土完整和政治獨立,

審議了安全理事會1993年4月16日第819(1993)號決議授權前往波斯尼亞—黑塞哥維那共和國的特派團的報告,特別是其中建議將安全區的構想擴大到需要這種安全的其它城鎮,

再次重申譴責所有違反國際人道主義法的行為,尤其是「種族清洗」和一切助長種族清洗的行為,以及不准或阻撓平民獲得醫療協助和基本水電供應的人道主義援助物資和服務的作法,

考慮到波斯尼亞—黑塞哥維那若干城鎮的緊急安全和人道主義需要因大批流離失所者特別是包括病患和傷員的不斷湧入而加劇,

又考慮到波斯尼亞—黑塞哥維那正式提出的請求,

深為關切波斯尼亞塞族準軍事單位對波斯尼亞—黑塞哥維那共和國的若干城鎮不斷進行武裝敵對行動,並決心確保全國各地、最緊急的是薩拉熱窩、圖茲拉、澤帕、戈拉日德、比哈奇及斯雷布雷尼察等城鎮的和平與安定,

深信應將受到威脅的城鎮及其周圍地區視為安全區,使其免遭武裝攻擊和任何其它危害居民幸福和生命安全的敵對行動,

在這方面注意到薩拉熱窩城具有特殊性,是一個多文化、多種族和多宗教的中心,證明了波斯尼亞—黑塞哥維那所有各族之間能夠共處並保持相互關係,必須保存該城免遭更大的破壞,

確認本決議中任何規定均不應解釋為違反或在任何方面背離波斯尼亞—黑塞哥維那共和國和平計劃的文字與精神,

深信將上述城鎮視為安全區有助於和平計劃的早日執行,

並深信必須採取必要的進一步步驟以實現所有這些安全區的安全,

回顧1993年3月30日第815(1993)號決議關於聯合國保護部隊的規定,並在此範圍內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七章的規定採取行動,

1.歡迎安全理事會第819(1993)號決議所設特派團的報告,特別是其中關於安全區的建議;

2.要求立即停止以武力奪取任何領土;

3.宣布所有有關各方應將波斯尼亞—黑塞哥維那共和國首都薩拉熱窩和其他此種受威脅地區,特別是圖茲拉、澤帕、戈拉日德、比哈奇及斯雷布雷尼察及其周圍地區視為安全區,不應受到武裝攻擊和任何其他敵對行動;

4.又宣布在這些安全區應遵守下列規定:

(a)立即停止對這些地區進行武裝攻擊或任何敵對行動,所有波斯尼亞塞族的軍事或準軍事部隊在聯合國軍事觀察員監測下一律從這些城鎮撤退到不再對這些城鎮的安全及其居民的安全構成威脅的距離以外;

(b)所有當事各方完全尊重聯合國保護部隊和國際人道主義機構自由無阻地進入波斯尼亞—黑塞哥維那境內的所有各安全區的權利,並完全尊重參加這些行動的人員的安全;

5.為此目的要求所有當事各方和其他有關方面同聯合國保護部隊充分合作,並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以尊重這些安全區;

6.秘書長採取適當措施,以監測安全區的人道主義情況,並為此目的授權增強聯合國保護部隊人力,增派五十名聯合國軍事觀察員,配以有關裝備和後勤支援並要求所有當事各方和所有其他有關方面立即與該部隊充分合作;

7.宣布如任何當事一方不遵守本決議,準備立即考慮採取其他任何必要措施,以期充分執行本決議,包括確保尊重聯合國人員的安全;

8.宣布按照本決議進行的安排應保持有效,直到波斯尼亞—黑塞哥維那共和國的和平計劃中設想的停止敵對行動、隔離部隊和監督重型武器等規定得到執行為止;

9.決定繼續處理此案。


第3208次會議一致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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