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聯合國大會決議案三十一(一)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聯合國大會決議案三十(一) 聯合國大會決議案三十一(一)
制定機關:聯合國大會
1946年2月9日
聯合國大會決議案三十二(一)
本作品收錄於《聯合國大會第一屆會所通過之決議案

原始文件參見此處

六.國際新聞會議組織案

大會令秘書長

將組織國際新聞會議之問題列入大會第一屆會第二期會議議事日程.

一九四六年二月九日,第二十六次全會.

本作品來自聯合國官方文件。此組織之政策為於公有領域保存其大部份文獻,以儘可能廣泛宣傳聯合國出版物。

根據ST/AI/189/Add.9/Rev.2第2條(僅供英文版),下列聯合國文件在全球屬於公有領域:

  1. 官方紀錄(會議、逐字、摘要記錄等);
  2. 帶有聯合國標誌發佈的文獻;
  3. 主要設計通知公眾關於聯合國活動的公開訊息資料(不含供銷售的公開訊息資料)。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