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決議案一四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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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四(一九六〇).一九六〇年七月十九日決議案
〔S/4395〕
安全理事會,
業已聽取古巴外交部長及理事會各理事之聲明,
計及聯合國憲章第二十四、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三十六、五十二及一百零三條各項規定,
復計及古巴與美利堅合衆國均爲會員國之美洲國際組織約章第二十條及第一百零二條,
對古巴與美利堅合衆國間存在之情勢備極關懷,
鑒於聯合國全體會員國之義務須藉談判及其他和平方法以不危及國際和平及安全與正義之方式解決其國際爭端,
鑒悉此項情勢刻由美洲國際組織審議中,
一.決定暫停審議此項問題等待美洲國際組織提送報告書;
二.請美洲國際組織依照聯合國憲章之宗旨與原則協助促成目前情勢之和平解決;
三.促請所有其他國家難免採取足以加劇古巴與美利堅合衆國現存緊張關係之行動。
第八七六次會議以九票對零通過,棄權者二(波蘭、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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