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決議案二五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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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案二五八(一九六八)
一九六八年九月十八日
安全理事會,
覆按一九六八年九月九日安全理事會主席在理事會第一四四八次會議所作之宣告,
深切關懷中東日趨惡化之情勢,
深信聯合國全體會員國應合作謀求在中東獲致和平解決,
一.堅持各方必須嚴格尊重安全理事會在各決議案內所命令之停火;
二.重申其一九六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決議案二四二(一九六七),並促請所有當事各方與秘書長特派代表充分合作,使其迅速完成該決議案委辦之任務。
第一四五二次會議以十四票對零通過,棄權者一(阿爾及利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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