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大總統咨參議院辭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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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大總統咨參議院辭職文
作者:孫中山
1912年2月13日
臨時大總統咨參議院推薦袁世凱文
本作品收錄於《臨時政府公報 (民國元年2月20日)
《臨時政府公報》第17號第1頁

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咨:

前後和議情形,並昨日伍代表得北京一電,本處又接北京一電,又接唐紹儀電,均經咨明貴院在案。本總統以為我國民之志,在建設共和,傾覆專制,義師大起,全國景從。清帝鑒於大勢,知保全君位必然無效,遂有退位之議。今既宣佈退位,贊成共和,承認中華民國,從此帝制永不留存於中國之內,民國目的亦已達到。當締造民國之始,本總統被選為公僕,宣言誓書,實以傾覆專制,鞏固民國,圖謀民主幸福為任,誓至專制政府既倒,國內無變亂,民國卓立於世界為列邦公認,本總統即行解職。現在清帝退位,專制已除,南北一心,更無變亂,民國為各國承認,旦夕可期,本總統當踐誓言,辭職引退。為此,咨告貴院,應代表國民之公意,速舉賢能,來南京接事,以便解職。附辦法條件如左:

一、臨時政府地點設於南京,為各省代表所議定,不能更改。
一、辭職後,俟參議院舉定新總統親到南京受任之時,大總統及國務各員乃行辭職。
一、臨時政府約法為參議院所制訂,新總統必須遵守;頒佈之一切法制章程,非經參議院改訂,仍繼續有效。

此咨參議院。

本作品來自中華民國元年(1912年)1月29日至4月5日的《臨時政府公報》(南京臨時政府)。依據《大清著作權律》第三十一條,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第九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不適用著作權保護,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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