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自東都還至陜州推恩敕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自東都還至陜州推恩敕
作者:李隆基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

朕永懷西土,陵寢在焉,至自東都,誠慰罔極。兼茲巡省,且無怨思,徯予之望,多謝哲王,飲至之規,豈忘前典。其供頓州應緣夫役差科,並免今年地稅。行從飛騎萬騎三衛引駕監門各賜物五百段,兵彍掌閑及諸色當番人各賜物三段,緣路供頓刺史縣令及專知官各賜一中上考,從行有職掌武官賜勛一轉。京兆及岐、同、華三州,畿輔之間,百役所出,至於征鎮,又倍餘州,其今年租,並依本州納。其腳縱已支入京,亦令所司計折酬還。兩京城內及京兆府諸縣囚徒,反逆緣坐,及十惡故殺人造偽頭首死罪,特宜免罪,長流嶺南遠惡處。其餘雜犯死罪,隸配效力五年。流罪並放。罪人犯贓,量罪貶降。緣近頓所損麥苗,宜令州縣即簡括,量酬價直。畿內侍老九十已上,量賜酒面。鰥寡煢獨及征行之家,宜令州縣長官親自存問,如有疾患,量加醫藥。使近甸之內,鹹有賴焉。

註釋

[編輯]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