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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資源部關於加強地質勘查和測繪行業安全生產管理的指導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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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資源部關於加強地質勘查和測繪行業安全生產管理的指導意見
自然資發〔2021〕47號
2021年3月22日
發布機關:自然資源部
自然資源部網站

自然資源部關於加強地質勘查和測繪行業安全生產管理的指導意見

自然資發〔2021〕4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自然資源局,中國地質調查局及部其他直屬單位,各派出機構,有關地質勘查和測繪單位: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加強安全生產有關決策部署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要求,進一步做好地質勘查和測繪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行業穩定發展,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理念

各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及部派出機構要充分認識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意義和現實緊迫性,按照統籌發展與安全的要求,認真落實地質勘查和測繪行業安全生產屬地管理職責,加強對地質勘查和測繪行業安全生產的管理和指導,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障經濟社會發展,督促相關單位在工作中把安全生產作為重要任務,警鐘長鳴,常抓不懈,築牢安全生產底線。

二、嚴格落實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地質勘查和測繪單位應嚴格履行安全生產法定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實行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強化內設機構安全生產職責,按規定配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切實做到安全生產責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訓到位、基礎管理到位和應急救援到位。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各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及部派出機構要按職責指導有關單位認真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要求,結合實際,制定修訂有關安全生產技術標準,完善艱險地區、危險作業等專項安全技術作業規程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不斷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消除安全生產管理死角和盲區,實現全員、全環節的安全生產管理,確保地質勘查和測繪行業安全生產落到實處。

四、抓好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地質勘查和測繪單位應對各類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野外生存、安全生產知識,熟悉野外作業地區各類風險和防範措施,牢記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安全操作技能和事故應急處理措施。對於特殊工種和特別崗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落實持證上崗。

五、加強關鍵環節安全風險管理

(一)做好野外安全風險防範。在進行外業工作前,應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培訓,加強生產交通、通訊、後勤保障、急救和勞動保護等裝備的配備,制定安全應急預案;應當詳細了解和掌握工作區安全隱患情況,包括自然災害、交通運輸、醫療衛生、社會治安、放射性異常地區、動植物傷害源等風險,擬訂具體的安全防範措施。要根據氣象條件、災害性天氣發展趨勢等合理安排工作任務,防止在暴雨、大風等惡劣氣候條件下作業,嚴防出現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

(二)加強艱險地區作業安全管理。在冰川、冰湖、雪地、高原、沙漠、戈壁、森林、沼澤、遠海、放射性異常區、無人區等危險性較高的區域開展野外作業,應當有針對性地加強專項安全教育和物資保障,尤其要配備必要適用的通訊器材,提升野外生存和自救互救能力。鼓勵聘用當地嚮導,禁止單人進行野外作業,首次在新區域開展野外作業人員應與有經驗人員結隊,野外工作期間,必須每日向本單位報送安全情況。

(三)強化野外作業安全管理。野外臨時駐地選址要防範暴雨、洪水、雪崩等自然災害和飲水、動物侵襲風險。針對不同的野外作業方式,完善安全管理措施,落實安全操作規程。野外鑽井要注意鑽探設備安裝、鑽進、拆卸等環節的風險,嚴防井噴、透水事故,槽探、硐探等施工要注意地層坍塌及鬆軟破碎岩層滑落風險,爆破作業要嚴格遵守有關技術規範指引,加強爆炸物品的保管使用,及時向公安等有關部門報備。進行地下管線測量,應嚴防有毒氣體中毒、可燃氣體爆炸及觸電等傷害事故發生。無人機起飛前應檢查並緊固各設備附件,以防掉落傷人。

(四)加強野外交通安全管理。要規範野外用車管理,嚴格把關野外用車審批,出行前對駕駛員進行針對性的培訓,對車輛狀況進行檢查,禁止「帶病」上路勉強出車。提高野外用車安全意識,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在高速公路行使作業過程中,應在交通工具上設置醒目的作業警示標誌。合理安排行程路線,最大限度避免夜間、極端天氣、危險路段行車,嚴禁疲勞駕駛。進入無人區、高風險區域進行野外作業,不得安排單車承擔。應在野外作業期間,全程採用車輛、人員位置和活動軌跡跟蹤記錄系統,確保實時了解其活動情況。

(五)加強實驗室安全管理。要建立健全實驗室管理制度,完善操作規程,做好粉塵、廢氣、廢水、廢渣的處理。特別是要加強危險化學品的管理,確保危險化學品儲存、使用和處置等各環節的安全。對涉及有毒有害物質、放射性、電磁輻射風險的,要按規定配備防護裝置,建立和完善危險報警系統,做好應急處置方案。

六、提升野外安全保障能力

(一)做好野外通訊保障。要為野外人員、車輛、船舶和飛機配置北斗終端等報位設備,在西部高原、無人區等通訊信號未覆蓋地區,要配備衛星電話,保障安全信息播發與接收、預險報警、搜救指揮等通信暢通。

(二)確保作業裝備安全性能。要不斷加強鑽井等大型作業裝備安全質量管理,做好老舊作業裝備檢查維護,及時更新淘汰有安全隱患的老舊作業設備,加快應用安全係數高的作業裝備。採用新技術或者使用新設備開展野外作業,必須了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

(三)做好應急救援裝備保障。對於設有野外基地的,要為其配備越野車等應急救援車輛、生命探測儀等搜救定位裝備、便攜式蘇生器等防護裝備、液壓鉗等救援設備,切實提高野外應急救援能力。在發生緊急事件和安全事故時,依法及時向當地政府及應急管理、自然資源等主管部門報告並積極開展救援處置。

七、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各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及部派出機構要積極配合應急管理部門的部署,按職責把安全生產納入地質勘查和測繪行業日常監督檢查內容。根據需要,開展地質勘查和測繪單位安全生產專項檢查。做好安全生產信息共享和推送,配合有關主管部門依法依規調查處理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自然資源部將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統一部署,根據實際情況,對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及部派出機構的地質勘查和測繪行業安全生產監管情況開展抽查。

自然資源部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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