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0年度非油氣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統計工作的通知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0年度非油氣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統計工作的通知 自然資辦函〔2021〕117號 2021年1月18日 發布機關: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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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0年度非油氣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統計工作的通知
自然資辦函〔2021〕117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自然資源局:
根據《[[自然資源部關於印發<自然資源統計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自然資發〔2020〕111號)和《[[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印發<自然資源統計調查制度>的通知]]》(自然資辦函〔2019〕1235號)等規定要求,為進一步提高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統計數據質量和報送時效,2021年自然資源部啟用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統計直報管理分析系統(以下簡稱直報系統)。現將2020年度非油氣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統計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數據填報
數據原則上應由採礦權人通過直報系統填報,具體內容和要求見直報系統(網址http://kczykflytj.mnr.gov.cn)。對於採礦權人確實無法通過直報系統填報的,可由縣(市)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組織錄入。數據填報應做到一證(採礦許可證)一表。
採礦權人在直報系統上完成數據填報後,應打印統計報表並加蓋公章報所在地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地方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將審核後的統計匯總表紙質件以正式公文報上一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
二、底數確認
各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抓緊審核直報系統內2020年度採礦權底數,並分解到相應的縣(市)。採礦權底數包括三種情況:有效期內的採礦權、2020年內曾經有效的採礦權和正在辦理延續手續的採礦權。
對不能填報數據的採礦權,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逐個作出說明,原因包括已吊銷、已依申請註銷、已政策性關閉、已廢止公告、採礦權主體滅失、重複數據以及涉及生態紅線或保護地等。相關說明情況與審核後的數據一起於2021年3月底前通過系統報部。
三、數據上報
各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在2021年3月底前將審核後的電子數據通過直報系統報部,同時報送紙件。
四、相關要求
(一)重視統計工作。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按照《統計法》及部相關規定要求,安排專人負責,組織做好2020年度非油氣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統計工作。
(二)加強審查抽查。進一步加強本地區統計數據的審查,嚴把數據審核關鍵環節,認真匯總、分析,按時上報,確保數據的真實準確、全面可靠、及時有效。要對重點地區、重點礦種(如煤、鐵、磷、鋁土礦等)、重點企業和數據存在偏差等情形進行抽查核實。
(三)強化督促指導。要進一步創新工作方式,加強對採礦權人數據填報工作的督促,積極指導採礦權人正確、規範填報數據。
(四)開展核查通報。為進一步提高統計數據的全面性、準確性、權威性和時效性,部將對各省(區、市)統計工作情況進行抽查核查,並對統計工作的整體情況進行通報。
統計工作聯繫人:
吳 琪 電話:010-63881625
電子郵箱:wuqi@infomail.mnr.gov.cn
系統維護聯繫人:
胡騰飛 電話:15010004183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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