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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印發《2018年度全國礦業權出讓轉讓審批等信息公開情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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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印發《2018年度全國礦業權出讓轉讓審批等信息公開情況》的函
自然資辦函〔2019〕717號
2019年4月29日
發布機關: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自然資源部網站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印發

自然資辦函〔2019〕71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

2018年度全國礦業權出讓轉讓審批等信息公開情況》已經部領導審定,現予以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做好相關工作。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2019年4月29日


2018年度全國礦業權出讓轉讓審批等信息公開情況

2018年,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國辦發〔2017〕97號)、《礦業權交易規則》(國土資規〔2017〕7號)等要求,認真做好礦業權出讓、轉讓、審批等信息公開工作,更好接受社會監督。

一、信息公開情況

全國共發布礦業權出讓轉讓審批等公開信息44151項,其中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公告983項,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結果公示862項,礦業權協議出讓公示186項,礦業權轉讓公示608項,新立礦業權受理公開621項,礦業權審批結果公開39119項,有效期內礦業權基本信息公告1772項。總體來看,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能夠認真按照相關規定,做好礦業權出讓轉讓審批等信息公開工作,公開的信息內容較為完整、格式較為規範。

(一)礦業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公告

全國共發布探礦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公告78項(含探礦權146個),新疆、內蒙古、青海、貴州等4個省(區)發布的公告項目數量較多,占總數的81%;天津、遼寧、上海、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南、海南、重慶、四川、雲南、西藏、陝西、甘肅等16個省(區、市)未發布探礦權出讓公告。採礦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公告905項(含採礦權1288個),湖南、廣西、新疆、四川、黑龍江等5個省(區)發布的公告項目數量較多,占總數的43%;北京、天津、河北、上海等4個省(市)未發布採礦權出讓公告(附表1)。

發布的礦業權出讓公告中,探礦權出讓公告內容普遍較為完整、格式較為規範,寧夏、江蘇、浙江、內蒙古等省(區)發布的採礦權出讓公告內容較為完整、格式較為規範。

(二)礦業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結果公示

全國共發布探礦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結果公示49項(含探礦權88個),新疆、內蒙古、貴州、陝西等4個省(區)發布的公示項目數量較多,占總數的72%;山西、遼寧、上海、安徽、江西、湖南、廣東、海南、重慶、四川、雲南、西藏、甘肅等13個省(區、市)未發布探礦權出讓結果公示。採礦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結果公示813項(含採礦權927個),貴州、新疆、廣西、黑龍江、湖南等5個省(區)發布的公示項目數量較多,占總數的45%;北京、天津、河北、上海等4個省(市)未發布採礦權出讓結果公示(附表1)。

發布的礦業權出讓結果公示中,探礦權出讓結果公示內容普遍較為完整、格式較為規範,山東、安徽、黑龍江、青海等省發布的採礦權出讓結果公示內容較為完整、格式較為規範。

(三)礦業權協議出讓公示

全國共發布探礦權協議出讓公示72項(含探礦權86個),內蒙古、遼寧2個省(區)發布的公示項目數量較多,占總數的88%;北京、天津、河北、山西、上海、江蘇、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貴州、雲南、西藏、陝西、青海、寧夏、新疆等24個省(區、市)未發布探礦權協議出讓公示。採礦權協議出讓公示114項(含採礦權129個),雲南、四川、重慶、內蒙古、陝西等5個省(區)發布的公示項目數量較多,占總數的55%;北京、天津、山西、吉林、上海、江蘇、福建、河南、湖北、海南、貴州、青海、新疆等13個省(區、市)未發布採礦權協議出讓公示(附表1)。

(四)礦業權轉讓公示

全國共發布探礦權轉讓公示123項,內蒙古、新疆、江西、河北、浙江、貴州、雲南等7個省(區)公示數量較多,占總數的63%;北京、上海、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西藏等9個省(區、市)未發布探礦權轉讓公示。採礦權轉讓公示485項,四川、湖南、內蒙古、黑龍江、甘肅等5個省(區)公示數量較多,占總數的43%;北京、上海、江蘇、海南、西藏等5個省(區、市)未發布採礦權轉讓公示(附表1)。

(五)新立礦業權受理公開

全國共公開新立探礦權受理信息186項,其中申請在先130項、協議出讓56項。新立採礦權受理信息236項,其中探礦權轉採礦權157項、協議出讓79項。劃定礦區範圍受理信息199項,其中探礦權轉採礦權83項、協議出讓116項(附表1)

(六)礦業權審批結果公開

全國共公開探礦權審批結果信息10714項,主要集中在內蒙古、廣西、新疆、安徽、江西等5個省(區),占總數的46%。採礦權審批結果信息28405項,主要集中在貴州、山西、內蒙古、雲南、湖南等5個省(區),占總數的43%。

(七)有效期內礦業權基本信息公告

部、省、市、縣四級礦業權登記管理機關共有1805個需公告有效期內礦業權基本信息。截至2019年4月底,已有1772個登記管理機關完成公告工作,完成率98.2%;各級發證機關已在部門戶網站集中公告探礦權12635個、採礦權42779個。

二、需關注的問題

2018年,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公開信息質量已有顯著提升,但還存在一些問題需要引起關注(附表2)。主要有:

(一)公開內容不完整

一是出讓公告內容缺失。少數出讓公告缺少競買人的資質條件、掛牌或拍賣時間、風險提示等信息,涉及重慶等9個省(區、市),共計37個項目。

二是出讓結果公示內容缺失。部分出讓結果公示缺少提出異議的途徑、公示期限等內容,涉及四川等20個省(區、市),共計156個項目。

(二)公開信息不規範

一是出讓公告或結果公示內容不規範。少數公開信息選錯發布欄,涉及貴州等11個省(區),共計26個項目。其中,7個項目的出讓公告發布在出讓結果公示欄,19個項目的出讓結果公示發布在出讓公告欄。

二是競買人的資質條件要求不規範。涉及陝西等13個省(區),共計133個項目。其中,36個出讓結果公示項目中的競得人為自然人,8個受理公開項目中的申請人為自然人。

(三)公開時間不符合要求

一是未按要求的時間提前發布出讓公告。部分出讓公告是提前20個自然日進行公告,未滿足提前20個工作日的要求。涉及甘肅等20個省(區、市),共計404個項目,其中11個項目為2017年以前出讓的項目。

二是未及時進行出讓結果公示。部分出讓結果公示未在發出中標通知書或者簽訂成交確認書後的5個工作日內進行,涉及新疆等21個省(區、市),共計184個項目,其中30個項目為2017年以前成交的項目。

三是信息公開期限未達到規定時限。部分掛牌出讓期限和出讓結果公示期少於10個工作日,涉及湖南等14個省(區、市),共計72個項目。其中,57個項目的掛牌期限少於10個工作日,15個項目的出讓結果公示少於10個工作日。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信息公開是公眾監督礦業權出讓轉讓審批管理的重要渠道,是提升礦業權管理能力的重要手段。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信息公開工作,更好發揮信息公開作用,做好社會服務,接受社會監督。

一是要加大培訓和指導力度。各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通過多種形式加強對本部門及基層工作人員的培訓和指導,幫助其理解把握礦業權出讓轉讓審批等信息公開的制度規定,熟悉工作流程和要求,在具體工作中嚴格執行。

二是要加強監督和檢查力度。各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充分利用礦業權出讓轉讓公示公開系統,加強對本行政區內市、縣兩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相關信息公開的監督檢查,對發現的異常項目,要及時進行核實。

三是要提升信息系統的服務功能。部將進一步優化礦業權出讓轉讓公示公開系統的相關功能,對信息公開的基本內容進行信息化管理,增加公告公示相關時限要求的檢查和提醒功能,確保在源頭上解決內容缺失、時限不足等問題。

附件:

1. 全國礦業權出讓轉讓審批等信息公開情況

2. 全國礦業權出讓公告和結果公示主要問題情況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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