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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完善信息平台網絡運維環境推進不動產登記信息共享集成有關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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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完善信息平台網絡運維環境推進不動產登記信息共享集成有關工作的通知
自然資辦函〔2019〕1041號
2019年6月17日
發布機關: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自然資源部網站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完善信息平台網絡運維環境

推進不動產登記信息共享集成有關工作的通知

自然資辦函〔2019〕104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自然資源主管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壓縮不動產登記辦理時間的通知》(國辦發〔2019〕8號)要求,有效解決當前部門間網絡聯通、信息共享、業務協同等方面存在的實際困難,現就完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以下簡稱「信息平台」)網絡運維環境,推動不動產登記信息共享集成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以保障信息安全為前提,以不動產登記流程優化圖為依據,力爭在2~3年內,全國所有地級及以上城市和具備條件的縣區,從三個層面,分步驟完成信息平台布局優化和安全防護工作:將與企業和群眾互動緊密的申請、受理等業務環節在2020年底前遷移至互聯網運行,實現藉助各種終端設備隨時隨地可申請、可查看;將審核、登簿等業務環節及數據遷移至與互聯網邏輯隔離的電子政務外網(以下簡稱「政務外網」),與各級政府、相關部門政務服務平台應通盡通,實現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網絡互聯和信息互通共享;將不動產空間圖形數據及權籍調查成果審核環節部署在與互聯網物理隔離的業務內部局域網(以下簡稱「業務內網」),確保數據安全。在此基礎上,統籌推進信息互通共享和「互聯網+不動產登記」,大幅精簡材料、節約成本、壓縮時間、提高效率,切實增強企業和群眾改革獲得感。

二、主要任務

(一)在互聯網上構建「一窗受理、並行辦理」的不動產登記網上辦事大廳,推行線上統一申請、集中受理和自助查詢。各地應依託互聯網上的當地政府或本部門政務服務平台,充分利用已有線上「一窗受理」平台,堅持以為企業和群眾「辦好一件事」為標準,研發部署不動產登記、交易監管和稅收征繳全流程、全環節的在線受理系統,建設省級或市級統一的不動產登記網上辦事大廳,將線下不動產登記「一窗受理、並行辦理」延伸到線上,實現24小時「不打烊」。企業和群眾經身份核驗後,可在線提交申請、線上反饋受理結果,自動分發各相關部門並行辦理有關業務,提供網上預約、網上支付、網上查詢等服務。部將在互聯網上建立全國不動產登記業務受理門戶,與各地不動產登記在線受理系統關聯,為企業和群眾提供全國各地不動產登記申請入口服務。

(二)積極穩妥地將不動產登記審核、登簿、繕證業務遷移至政務外網,強化部門系統對接和信息互通。各地應積極穩妥地將當前主要部署在業務內網的審核(權籍調查成果審核除外)、登簿、繕證環節業務和不動產登記數據庫(不含空間圖形數據),通過等保測評後逐步遷移部署到政務外網,並做好信息平台與政府數據共享交換平台或部門業務系統的對接。在審核環節,應充分利用稅務部門推送和其他部門共享的信息,實現在線比對校驗。在登簿環節,同時將登記結果和登簿日誌實時寫入政務外網不動產登記數據庫,同步自動導入業務內網不動產登記數據庫,並通過自然資源業務網實時接入省級和國家信息平台。

(三)嚴格規範地將不動產權籍調查成果審核業務部署在業務內網,確保信息保密安全。各地應將本轄區不動產權屬調查、不動產測繪、基礎地理等空間圖形數據及審核業務部署在業務內網。申請不動產首次登記或涉及界址界限變化的不動產變更登記時,申請人提交的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權籍調查成果,應在受理後導入業務內網不動產登記數據庫;大於6平方公里的權籍調查成果數據需嚴格保密,通過離線方式導入。權籍調查審核結果應及時離線反饋至外網系統,支撐登記審核業務需要。

(四)大力推動信息互通共享,有力支撐不動產登記提速增效。各地應積極推動當地政府履行信息共享集成的主體責任,進一步梳理各類登記業務信息需求,了解相關部門數據存儲層級及其網絡環境,制定詳細的共享工作計劃,對接政務服務部門和相關單位,因地制宜推進信息共享。條件允許的地方,應儘快完成內外網遷移工作,將業務系統聯通當地政府數據共享交換平台;暫時無法完成網絡遷移的地方,應儘快將業務系統與部署在自然資源業務網上的不動產登記精準查詢節點聯通,支撐一線登記窗口實時在線獲取相關部門信息,服務在線比對校核工作。部將協調相關部門,力爭對國家層面歸集存儲的自然人身份、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金融許可證、司法判決書、婚姻登記、涉及人員單位的地名、死亡醫學證明信息提供部際「總對總」共享服務。各級要優勢互補,各負其責,齊抓共推,形成合力。能夠通過共享獲取或核驗的信息,不得要求企業群眾重複提交。

(五)加快推進存量數據整合,全力支撐信息共享集成。各地要積極開展不動產權籍補充調查,加快存量數據整合與質量提升,2019年底前,確保所有市縣實現城鎮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存量現勢登記數據清理、關聯掛接、補錄補測、整合入庫與更新匯交工作。2020年底前,力爭基本完成城鎮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存量歷史登記數據整合匯交工作,夯實不動產登記信息基礎。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組織指導各市縣制定詳細實施方案,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和責任人,積極爭取地方黨委政府支持,加大對完善信息平台網絡運維環境所需軟硬件設備的經費保障力度,做實做細做好工作,確保按期完成各項任務。

(二)嚴格安全防護。各地應根據國家網絡安全法律規定,切實加強信息平台網絡、服務器、數據、系統等方面的安全防護,在內外網運維環境通過三級等保測評後,逐步完成相關系統遷移。互聯網與政務外網之間通過雙向網閘、政務外網與業務內網之間通過單向網閘和離線擺渡方式實現數據互通。完善不動產登記信息安全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演練,設置信息平台強口令,定期修改密碼。對權利人名稱及證件號碼等數據項進行加密存儲和傳輸,界面展示時,予以去標識化處理,保護好個人敏感信息。

(三)切實便民利企。各地應積極創造條件,加快完善信息平台網絡運維環境,推動信息互通共享和「互聯網+不動產登記」,切實解決群眾辦事遇到的「堵點」「難點」問題,不斷提升不動產登記便民利企服務水平。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2019年6月17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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